2024-11-3 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福音:馬爾谷福音12: 28-34

有一個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得好,便上前來,問他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 你要聽! 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得實在對:他是唯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福音的提醒

今天福音的背境是猶太經師們辨論十誡中那一個誡命是最重要的。在耶穌的年代,猶太經師們把大部份的時間用在審閱梅瑟的律法,並且將律法無限的擴大。這些功夫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是,它只完全聚焦在頭腦上的思辨,忽略了提升靈性和宗教的經驗。參與熱烈辨論的經師來自不同的門派,各自引經據典認為某個誡命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在今天的福音中,這位經師就向耶穌問這個問題。由他問耶穌的方式,我們可以感到這位經師不像其他的經師和法利塞人企圖試探耶穌。他反而真心誠意企昐從耶穌那裡得到真實的答案。

耶穌從他的問題也感到他的誠實和誠意,就給了他一個坦誠的回答,「第一條是:『以色列! 你要聽! 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為了讓這位經師能更好地明白這回答,耶穌引用了經師所知的經文,即引用申命紀第六章4-5節作為第一條最重要誡命的根據,接著引用肋未紀第十九章8節作為第二條最大誡命的根據。

這位經師看出耶穌是位真誠和具有真正見解的辣彼,於是他接受並且讚賞耶穌的回答。同時他也明白耶穌肯定他自已的結論。於是他更進一步讚賞耶穌強調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這是完全沒有爭議可言。故此人應盡全力去愛天主。

為甚麼耶說他離天主的國不遠了?這是因為根據肋未紀第十九章18節的誡命,「不可復仇,對你本國人,不可心懷怨恨;但應愛人如己:我是上主」規限了一個以色列人與另一個以色列人的關係;但在耶穌的眼中,同時也是這位經師的想法,愛近人不單是愛自己的同胞,也愛所有的人和任何人。此外,這位經師也指出對天主和近人沒有真誠的愛,任何外在對天主奉獻的行為都是徒然。

今天的福音清晰地告訴所有的基督徒,我基督信仰的基石是愛主和愛人。這是我們主基督的教導。衪說:「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所有其他的誡命是這條誡命的伸延,和幫助我們怎樣在日常生活中活出這條誡命的指標。

遵守天主的誡命,每天的感恩祈禱,讚美天主和求恩,參與彌撒和其他的禮儀是天主賜給我們的方式,表達對衪的愛,承認完全依靠衪和感謝衪賞賜給我們的種種恩寵。愛天主並非是一種要求,而是天主賜給我們的一份殊榮,讓我們能與衪為我們所準備的未來更大的賞賜相稱。

愛近人是證明我們愛天主最簡單直接的途徑。基於共通的人性,我們應該很自然地幫助他人或近人。基督教的律法將這符合人性的誡命靈命化,即他人和近人也是天主的子女。大家都是天主的子女。我們在天上的父愛我們每一個人,期望每一個人得救。如果我們愛天上的父,也是我們每個人的父,我們也會盡自己的所能幫助天父其他的子女得到救贖。

如果我們遵守這兩條最大的誡命,我們就滿全了全部的律法和所有先知的預言。同時,我們也藉遵守這兩條最大的誡命事奉天主,感謝天主賜給我們種種的美好。亞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