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 常年期第二十六主日

福音:谷 9:38-43,45,47-48

若望向耶穌說:「師傅!我們見過一個人,他因你的名字驅魔,我們禁止了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任何人,以我的名字行了奇跡,就會立刻誹謗我的,因為誰不反對我們,就是傾向我們。」「誰若因你們屬於基督,而給你們一杯水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失掉他的賞報。誰若使這些信者中的一個小子跌倒,倒不如拿一塊驢拉的磨石,套在他的脖子上,投在海裏,為他更好。倘若你的手使你跌倒,砍掉它!倘若你的腳使你跌倒,砍掉它!倘若你的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你一隻眼進入天主的國,比有兩隻眼被投入地獄裏更好,那裏的蟲子不死,火也不滅。」

釋經

38-50節:概述

這段經文緊接著耶穌抱起一個小孩子並說:「誰若因我的名字,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子,就是收留我」(37節)的故事之後。在42節,耶穌以相似的語氣講話,但強調相反的事:「誰若使這些信者中的一個小子跌倒,倒不如拿一塊驢拉的磨石,套在他的脖子上,投在海裡,為他更好」(42節)。馬爾谷把這有關驅魔者的對話(38-41節)安排在關於小孩子和小子的兩段經文之間。

耶穌「在路上」(8:27; 9:33);這句話標記著他前往耶路撒冷和被釘十字架的旅程。直至伯多祿承認他是默西亞(8:29)以前,耶穌的傳教生活的特色,就是奇蹟和吸引大批群眾。耶穌一旦揭示是默西亞後,「便開始教訓他們: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司祭長和經師棄絕,且要被殺害;但三天以後必要復活」(8:31)。從這裡直至抵達耶路撒冷,耶穌集中預備門徒迎接將要發生的一切。他主要強調的,是幫助他們明白門徒的身份就是謙遜的服務,而不是地位和權勢(9:33-42; 10:13-31,35-45)。

38-41節:誰不反對我們,就是傾向我們

「38若望向耶穌說:「師傅!我們見過一個人,他因你的名字驅魔,我們禁止了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39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任何人,以我的名字行了奇跡,就會立刻毀謗我的,40因為誰不反對我們,就是傾向我們。」41「誰若因你們屬於基督,而給你們一杯水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失掉他的賞報。」

「若望向耶穌說:『師傅!我們見過一個人,他因你的名字驅魔,我們禁止了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38節)。這是若望、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的兄弟──雷霆之兒。他的綽號使人想起猛烈的性格──過於急燥地行動。他在這裡的反應正是如此。這個驅魔的人可能觀察到9:14-29所載耶穌驅魔的行動,於是嘗試以耶穌的名字驅魔。若望沒有問耶穌如何處理這個驅魔者,不過匯報門徒採取了什麼行動。他可能想耶穌讚稱,或至少希望耶穌會肯定他們的行動。要注意若望沒有說「他不跟從你(耶穌)」,而是「他不跟從我們。」耶穌從沒有說,「跟從我們」──即「跟從我和我的門徒。」他常常說,「跟隨我」(1:17; 2:14; 8:34; 10:21)。若望沒有權威,卻把跟從的概念擴大至包括門徒。在下一章,我們將看到他的野心(10:35-45),但我們在此看到其開始。

若望宗徒是三個享有獨特地位的宗徒之一──伯多祿、雅各伯和若望──他們在一些特別的場合中,有幸與耶穌在一起;在治癒/復活會堂長的女兒的時候(5:37);在耶穌改變容貌的時候(9:2);在革責瑪尼園(14:22)。然而,福音也表現出這三個得天獨厚的門徒很快說錯話。伯多祿在耶穌首次預言受難和復活後責諫他;雅各伯和若望在耶穌第三次預言受難和復活後,表現得糟透了。在山上,伯多祿說了一番錯話。在此,若望又犯錯了!。若望的批評含有挫敗的語氣。門徒顯然嘗試阻止這個驅魔的男人,卻徒勞無功。他們感到挫敗,部份是當然因為他們較早前未能驅魔(9:14-29)。現在,這些「合格的」門徒,依然為那次失敗而感痛心,卻未能阻止一個「不合格」但成功的驅魔者,而這個驅魔者竟然在未得授權的情況下引用耶穌的名字。若望所關注的,當然不是保護耶穌名字的神聖性,而是保護門徒獨特的地位。如果耶穌委託那十二人(6:7-13),他必須準備他們完成任何以他的名字而成的事,或者若望是這樣想像的。

宗徒大事錄記錄了一件事:有些猶太驅魔者採用耶穌的名字,卻慘敗了,並且被附了魔的人制服(宗19:13-16)。這顯示可能錯誤地採用耶穌的名字,而且唯有當一個人在信德中與耶穌結合,並服從天主的旨意,耶穌的名字才揭示其真正的力量。

「但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任何人,以我的名字行了奇跡,就會立刻誹謗我的, 因為誰不反對我們,就是傾向我們』」(39-40節)。門徒畫了一個圈子,把那驅魔者拒諸圈外,但耶穌重新畫了圈子,把那人包括在內。曾接觸癩病人(1:41)、與稅吏和罪人一起吃飯(2:15-16),並抱起小孩子(9:36)的這一位畫了一個更大的圈子。當門徒企圖阻止小孩子來到耶穌跟前時,他們很快再想起這一切(10:13-16)。耶穌的……要點是,凡是以某程度真誠為耶穌或代表耶穌而做事(要注意『以我的名字』)的人,應承認他們是盟友,即使不是門徒。

經師和法利塞人在耶穌開始前往耶路撒冷的時候,密謀反對耶穌。但是,這個驅魔者不像他們,他不是敵人。這裡出現的問題,並非在於那人不跟隨耶穌,而是他不跟隨那十二人(「我們」,就是教會的領導層)。耶穌在此沒有向每項宗教活動開門。他從兩方面把這位驅魔者跟別人區分。首先,這驅魔者「行了奇跡。」他的工作的效果既是非凡的又是有益的──他已把魔鬼驅逐。其次,他「以我的名字」,即以耶穌之名行這事。儘管可能使用耶穌的名字而毫無結果,但耶穌知道這裡的情況是否如此。耶穌的評論顯示,這人呼喚他的名字,具有耶穌可以認可的真實性。

在多個世紀以前,有一件類似的事情發生了。梅瑟委派了七十長老,天主賜給他們能夠出神說話。厄耳達得和默達得也屬於那七十人中,他們雖然沒有出席派遣但也能出神說話。若蘇厄叫梅瑟禁止他們,但梅瑟回答他說:「你為我的緣故嫉妒人麼?巴不得上主的人民都成先知,上主將自己的精神貫注在他們身上!」(戶11:29)。同樣,耶穌召叫門徒懷有更包容的目光。「誰不反對我們,就是傾向我們」(40節)。在一個因許多方面,包括教派、教義、種族、社會經濟、國家、自由/保守、社會行動/福傳,以及神恩及非神恩等路線上而四分五裂的教會裡,我們需要聆聽這呼籲。我們常常受誘惑,把採取另一路線的基督徒視為次等的,或者根本不是基督徒。也許更扼要地說,我們這些聖職人員可能唯恐失去我們的特權,而拒絕考慮讓教友進入一般保留給聖職人員的職務範圍。擔任公職的教友亦往往唯恐失去他們的權力。基督召叫我們這些小猜忌放在一邊,尊重那些以他的名字工作的人的恩賜。

然而,類似樂於承認的態度,不管看來是怎麼樣,並不表示把我們的信仰貶抑至一切信念的最低標準;這是大公主義者有時容易犯的錯誤。它亦不要求我們放棄一切辨別能力,忽略明顯的弊端或錯誤。我們值得注意,瑪12:30和路11:23敘述耶穌說,「不隨同我的,就是反對我;不與我收集的,就是分散」。他的言論似乎相反馬爾谷所載的言論。不過,以下兩點可解釋兩者的衝突:

──首先,在瑪竇和路加的敘述,所引用的代名詞是「我」──「反對我」──「不與我收集的。」在馬爾谷的敘述,代名詞是「我們」──「他不跟從我們」──所指的是門徒(38節)。「因此,對於耶穌本人來說是沒有中立的,但門徒必須包容那些跟他們有別的人。
──其次,「不隨同我的」這句話所指的是那些批評和反對耶穌驅魔的人。他們不隨同耶穌;換句話說,他們是反對耶穌。

「誰若因你們屬於基督,而給你們一杯水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失掉他的賞報」(41節)。耶穌在別處呼籲我們愛仇人,並慷慨幫助軟弱的人,但在這裡,他的祝福是給予那些幫助基督的人──那些「以基督之名」的人。這個原則是,君王的使者應受到君王所得的尊重;適當獎賞和懲罰那些能否尊重他們的人。耶穌所提及的付出是簡單的,只是一杯涼水;水是維持生命的要素,但是幾乎任何人都可以付出的。一杯涼水象徵任何實際的饋贈──食物、衣服、住屋、經濟支援,或協助人脫離困境。我們要注意前一段經文說,「誰若因我的名字,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子,就是收留我」(37節)。正是耶穌的名字識別那收留的人(37節)和領受水的人(41節)。

42-48節:磨石與小子

「42誰若使這些信者中的一個小子跌倒,倒不如拿一塊驢拉的磨石(希臘文:mulos onikos),套在他的脖子上,投在海裡,為他更好。43倘若你的手使你跌倒,砍掉它!你殘廢進入生命,比有兩隻手而往地獄裡(希臘文:geennan -- Gehenna),到那不滅的火裡去更好。45倘若你的腳使你跌倒,砍掉它!你瘸腿進入生命,比有雙腳被投入地獄裡(geennan)更好。47 倘若你的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你一隻眼進入天主的國,比有兩隻眼被投入地獄裡(geennan)更好,48那裡的蟲子不死,火也不滅。」

44與46節並不見於希臘文版本,各古抄卷皆無,大多數譯文都省略。想必是48節的衍文,48節取自 依66:24。

「誰若使這些信者中的一個小子跌倒」(42a節)。這些「小子」(42節)不是小孩子,而是「信者中的小子」──他們的信仰是新的或幼?的,稱他們為小子,因為他們是脆弱的。一個強壯和成熟的基督徒可能不理會難聽的說話或壞榜,樣但這些小子可能會受傷害。「跌倒」所指的,可能是失去信仰或墮入罪惡中。

「倒不如拿一塊驢拉的磨石,套在他的脖子上,投在海裡,為他更好」(42b節)。磨石可分為人推的小磨石,和驢拉的大磨石。耶穌在這裡所講的,是驢拉的磨石,人是不能提起來的。把磨石好像衣領般「套在」(perikeitai)頸上,而不是掛在頸上,這情景是奇異的。把磨石套在人的脖子上,然後投在海裡;磨石會迅速地把人拖到水底,永遠沉下去,並在過程中扼住那人的脖子或弄斷他的頸項。把人繫在磨石,將得不到正式的葬禮,而猶太人認為這是可怕的厄運。耶穌沒有建議我們把那些導致他人跌倒的人溺死,他反而引用誇張的說法,強調導致「小子」受傷的危險。他所指的是,一個人如果導至這些「小子」跌倒,他將在天主手中忍受可怕的命運,甚至比突然間在海中溺斃更加可怕。

「倘若你的手使你跌倒,砍掉它!你殘廢進入生命,比有兩隻手而往地獄裡,到那不滅的火裡去更好」(43節)。正如在42節,耶穌再次採用誇張的講法來強調他的觀點。他談到一個人導致另一人跌倒的危險──外在的威脅。他現在談及那在我們心中出現的誘惑──內在的威脅。傳道員必須小心處理43-47節,免得會眾中的一個「小子」聽到這些經文後,以為是呼籲自我殘傷。如果我們處理得不小心,導致「信者中的小子」傷害自己,我們就會遭受審判,變成要拿一塊驢拉的磨石套在脖子上,投在海裡,為自己更好。

今天,我們可能這樣重新表達耶穌的說話:「倘若為了抵抗誘惑而失去一隻手和一隻腳,這是值得的。」然而,如果我們不從字面上理解耶穌所講「砍掉它」這句話,亦必須認真理解。沒有任何事情比保持信仰更為重要。這些話挑戰我們要檢查我們身為門徒的素質。跟隨基督是否我們生命的核心?珍貴得連一點也不可以放棄嗎?抑或我們的基督信仰純粹是關乎品味或方便的事?作基督的門徒,有時候的確要求割斷。我們需要割斷種種令我們不道德的壞習慣、怨恨、野心。要從酗酒或毒癮康復過來,就需要割斷那些威脅使人再次成癮的舊關係。年輕而富裕的統治者需要割斷他的錢包。我們需要割斷種種阻礙我們與天主的事物。

「你殘廢進入生命,比有兩隻手而往地獄裡,到那不滅的火裡去更好」(43b節)。為今天許多基督徒來說,這些提及地獄的說話是困難的,但是,它們使我們注意到天主的聖德和公義,一如天主的恩寵是真實的。在馬爾谷福音裡,這是唯一提及地獄及其折磨的地方,而門徒比不信的人更加危險。跌倒的基督徒,跟導致別人跌倒的基督徒,兩者都要受審判。「地獄」一詞的希臘文是geennan或Gehenna,因本希農山谷而得名。本希農山谷位於耶路撒冷郊區的一個峽谷,是阿哈次以自己的子女向邪神獻祭的地方(編下28:3; 33:6;耶7:31; 32:35)。約史雅王停止這些祭祀,宣佈這山谷為不潔之地,並用來焚化垃圾(列下23:10)。那裡蚊蟲滋生,整天燒著火,日夜臭氣沖天。猶太人視那裡為懲罰的典型地方。

「那裡的蟲子不死,火也不滅」(48節)。這句話源自依66:24:「他們要出去看那背叛我的人的屍體;他們的蟲決不會死,他們的火總不會滅;他們為一切有血肉的人將是可憎之物。」依撒意亞先知書的這一節經文,是給予那些背叛天主的以色列民的最後威嚇,並警告這些人將忍受永罰(而不是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