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節」即是在第五十天上所慶祝的節日。這第五十天是由踰越節薦大麥後算起,毫無疑問(肋23:15,16;申16:9,10);但起算的第一天卻有兩種算法,兩種算法,都是以安息日為起點(肋23:11):第一種算法是以這安息日是指逾越節週期內適逢的安息日,所以依照這一算法,五旬節常是在薦大麥後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即現今的主日上舉行,撒杜塞人隨從這一算法,聖殿存在一日,即按這一算法舉行五旬節。聖教會也在這一天上舉行自己的五旬節,即聖神降臨節。第二種算法,是以這安息日是指逾越節的第二天(肋23:7),這一天應視為安息日,因為這一天如其他安息日一樣,要召集聖會,任何勞工,不許做。逾越節的第一天可在一週內任何一天上舉行,因此五旬節也可在一週內任何一天上舉行。法利塞人隨從這一計算法。自公元七十年後,聖殿已不復存在,猶太人依照這一算法舉行五旬節。
五旬節又稱為七七節,即七個七天後應過的慶節(出34:22;申16:10;編下8:13),或稱為初熟節(戶28:26),或稱為收成節(出23:16),是以民男子每年應往耶京朝聖,出現於上主面前的三節慶中的第二個節慶(出34:23;申16:16;宗2:5,6)。
逾越節,即無酵節內薦新祭應薦獻的是新收的大麥(肋23:10-14),是春季初收向上主奉獻的前薦新祭。五旬節內薦新祭應薦獻的是春夏之交初收的小麥(肋23:17),是夏季初收向上主奉獻的後薦新祭,兩薦新祭都是依搖禮舉行:前薦新祭行搖禮的祭品,是一束初收的大麥;後薦新祭行搖禮的祭品,是用初收小麥發酵細麵做成的兩個家常用餅。此外,應加獻的是七隻一歲無瑕的公羔羊,一頭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以及配獻的素祭和奠祭,獻與上主作為馨香的全燔火祭;一隻公羊作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公羔羊作和平祭(肋23:18,19)。和平祭祭品,應與薦新祭祭品同時舉行搖禮,獻與上主,歸於司祭。以上是除每日應獻的日常祭外,應獻的節慶祭品,節慶祭品與月朔和無酵節每日應獻的祭品相同,參見戶28。惟戶28對於祭品記載的較為詳盡,然不無異同,如肋23:18「一頭公牛犢,兩隻公綿羊」,戶28:27卻作:「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同時對於素祭祭品,不但指出其分量,而且還說明細麵是用油調和的細麵(戶28:28-31)。此外,在這一天內應召集聖會,任何勞工都不許做。
五旬節的意義是在於感恩:感謝天主賜與肥沃的福地,由主賜福,又有了豐富的收穫(肋23:9,10;申26:1-11)。這一節慶原是以民在進入福地,從事農業後過的節慶。在巴力斯坦秋季播種,春季收割,先收大麥,後收小麥。除感恩外,尚對天主表示敬畏。為此,奉獻贖罪祭與和平祭,求天主恕罪,再多開恩賜福。此外,每人應按自己的財力奉獻禮品,與自己的家人僕婢,和本地的肋未人、外方人、孤兒寡婦,宴飲作樂,頌謝天主救自己脫離奴役,得成為與天主立盟,獲享自由的子民(肋23:22;申16:9-12,16,17)。天主的救恩常是普遍的。為此,到了公元前二世紀左右,猶太經師以五旬節為西乃山訂立盟約週年的紀念日(出19)。這並不是說他們不知道,由出離埃及至西乃山,並不只有五十天(出19:1);他們所注重的並不是五十天的整數,而是逾越節與五旬節間的意義:就如五旬節結束逾越節,同樣以民到了西乃山,也結束了他們出走的行程,在西乃山有了絕大的收穫:與天主結立了盟約。這一段落,對於他們得成為天主的子民,太富有意義了;所以他們以五旬節來紀念這一事蹟,實在是名正言順的。
新約有自己的逾越節(若19:31,36;瑪26:17,28;格前5:7,8),也有自己的五旬節(宗2:1)。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若1:29),被宰殺祭獻後五十天,天主聖神由天降臨,正式結束舊約,開創新約,在世成立了基督的教會:天主聖子在世播種的收穫。從此,五旬節在新約內成了聖神降臨節。這一節慶更彰顯了逾越節與五旬節間的關係。這一節慶有比西乃山的顯現(出19:16-18=宗2:1-3):天主藉聖神向世界宣布了新約的法律,基督的法律,信仰的法律(迦6:2;羅3:27,28),刻在人心的法律,作證天主住在我們內,我們是他的子民,是他的新「以色列」(出19:1-6;耶31:31-34;則36:26-28=若6:45-47,63,64;14:15-21;格後3:3;迦6:16;希8:8-12;伯前2:9,10),是他的新受造(創1:2;申32:6=羅5:5;格後5:17;哥3:10)。基督死後復活,復活後升天,由天與父同派遣聖神來,貫注滲透宗徒和信眾的心靈(若15:26;16:13-15),完成了他的救贖事業,以後聖神在世繼續他的工作,推廣他的救恩,聖化世界,使信眾賴他而生活,存在他內,直到世界終結,主再度來臨時(瑪28:20;若14:16-20)。這一事蹟的意義是多方面的:
一、這一事蹟開創了「末世時代」,即舊約常提到的「最後時期」,「默西亞時期」,或「末日」,或「那一天」(依2:2-4;歐3:5;岳4:18;匝14:8)。在這一時期內,天主要實踐他的預許,完成他救贖人類的計劃。宗徒們在充滿聖神後發表就職宣言,就根據這一事跡,引證舊約證明天主實踐了「在末日要將他的神傾注在所有有血肉的人身上」的預言(岳3:1-5=宗2:14-21;參見則36:27,28,31;若3:5-8)。舊約常提到天主用火提鍊人心,消除人罪(依1:25;耶6:28-30;則22:17-22;匝13:9;拉3:2,3),耶穌的前驅若翰和耶穌自己亦曾說,門徒要受聖神的火洗,在這一天上全都應驗了(瑪3:11;谷1:8;路3:16;若1:33;宗1:5;2:1-4)。從此以後,宗徒和門徒只有奉主命(瑪28:19)給人受洗,作為進入天國,默西亞神國的入門聖事(宗2:38-41; 8:12,38; 10:47,48;參見羅6:3-10)。
二、這一事跡證明天主實踐了救贖人類的計劃,使天下萬民聚集歸一,同屬於主,共享天主的恩賜(若10:16; 11:51,52; 12:32;參見創11:9),在聖神內互相共融,在基督內共成一身(羅12:5;迦3:26-28),再沒有種族、階級和男女的分別,而只是一個身體,一位聖神,就如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一個為眾人之父的天主(弗4:3-6;格前12:12-14;參見格前1:13; 8:6; 10:17; 12:4-7)。基督教會在她誕生之日,就表現她的體質是至聖、至一、至公,由宗徒起傳的(依2:1-5; 56:6-8; 60:1-14;米4:1-5;若4:21-24;宗2:5-18)。
三、天主聖子一降來,就執行他依父命代人贖罪的使命(希10:5-10;參見若12:27; 14:31; 18:11),天主聖神一降來,就執行父與子委託給他的使命(若16:5-11):存在教會內(若14:16,17),指引教會認識一切真理,想起主所說的一切(若14:25,26; 16:12-15),伴隨她為主作證(若15:26,27),在世鞏固建立,推廣拓展他的王國,直到天涯地角(宗1:8; 20:28),直到世界窮盡,主再降來,審判世界(瑪26:64;宗1:11)。
宗徒大事錄實堪稱為「聖神的福音」,記載聖神在世以各種德能神恩,聖化教會,使教會充滿活力,在世保管主的寄託(弟前6:20;弟後1:14),身為真理的柱石和基礎(弟前3:15),執行主委託給她的救贖人類的傳教使命(宗4:8,31; 13:2; 15:28; 16:6; 10:19,44-47)。新約其他的經典,全是在聖神推動下編纂撰寫的經典,記載宗徒和信徒,在聖神啟迪引導下,所作的傳道和信道的工作與生活(路1:1-3;若20:30,31; 21:24,25;伯後3:14-16;若一1:1-4;默1:1-3; 22:18,19)。這並不是說,舊約的經典不是由聖神默感所寫的經典,而是說,就如「天主在以往,屢次以各種方式藉先知對我們祖先說話,但在這末期內,卻藉自己的兒子對我們說話」(希1:1,2);同樣,天主聖神在以往屢次以各種方式藉先知教導世人,但在這末期內,卻親自降來,住在教會內,教導指引世人(羅5:5; 8:14-16;弗1:13;迦4:4-6;伯前1:10-12;伯後1:20,21;若一3:24; 4:13)。這是由父懷降來人世,而又復返父懷的天主聖子的行程的目的(若16:26-28),是他由聖父求得,而賜與世人的最大的恩惠(若3:34; 7:37-39; 16:7;宗5:32;格前3:16,17; 6:19),是新約與舊約不同的關鍵,是舊約時代的人期待生活於其中的幸福時代(瑪13:16,17;若8:56)。
新約除宗2:1外,尚有兩處提到了五旬節,即宗20:16;格前16:8。復活節,新約的逾越節,和降臨節,新約的五旬節,都適逢安息日的次日,即現今的主日(默1:10);所以聖教會自初興以來,就在這一天上,依時慶祝這兩節慶,記念主的復活和聖神的降臨。這由宗徒,尤其聖保祿宗徒行事的態度和著作內,得到證明。參見宗20:16;格前5:7,8;伯前1:18-21;默5,以及若2:13; 6:4; 11:55; 18:28;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