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復活後的顯現(Apparition of the Risen Christ)

天主藉人以五官可以接觸的方式表露自己,謂之顯示、或顯現。一切關於耶穌顯現的記載,都在強調是耶穌身體的出現,而不是個人主觀的幻覺或錯覺。在人接受這種顯現的一方面來說謂之異像,因為它是超乎自然律的一種作為,有時是天主自己顯現,有時借著上主的使者(亦即天主自己)。顯現的方式亦不同,有時是使人聽見一種聲音或看見一種異像,這是外在的顯示。有時使人在夢中或在神遊於外時,使人以內在的感觸力,見到異像,這是內在的或想像的顯現。

舊約中天主的顯現:天主在兩位天使陪同之下,顯現給在瑪默肋橡樹下的亞巴郎,與他交談,同他吃飯(創18:1-33);「上主的使者」(即天主自己)在曠野中顯現給哈加爾,呼喚她的名字,並許給她數不清的後代(創16:7-13);同樣天主的使者,降臨曷勒布山,從荊棘叢的火焰中,顯現給梅瑟,上主見他前來,叫他的名字,向他談話示意(出3:2-6),並告知他自己的名字(出3:13);在梅瑟赴埃及的路上,上主重新顯現給他(出4:24-26);上主表露自己同基德紅談話(民6:11-18);顯現給三松的母親(民13:3-5)。

有時聖經上不提天主的顯現,而祇聽到他的聲音:哈加爾當她的兒子渴得要死的時候,聽見了天主的聲音(創21:17, 18);亞巴郎祭獻依撒格兒子時亦然(創22:11-18);以民在西乃山下聽到天主的聲音(出91:19; 申4:12);同樣厄里亞先知亦然(列上19:9-18)。

為表示天主的威嚴及神聖不可侵犯性,在他顯現時,有時亦有自然界可怕的現象隨之發生,如西乃山上的震耳的雷聲、號角聲、耀目的閃光、濃煙烈火、全山震動、密雲滿天等現象(出19:16-19; 20:18),其他如狂風暴雨及地震(撒下22:8-16; 詠18:8-16)。

但是,天主是神,沒有人能看見天主(弟前6:16),因為他是看不見的神體。在上述的種種情況下,不過是天主以其大能,用一種方法使人的五官可以接觸他而已。連舊約中最大的先知梅瑟,也不過祇見到了天主光榮的反映(出33:18-23)。以民大都相信,誰見了天主便應當死亡(創16:13; 出33:20; 依6:5)。

耶穌復活後的顯現

一切關於耶穌顯現的記載,都在強調是耶穌身體的出現,而不是個人主觀的幻覺或錯覺。首先保祿清楚地指出他在大馬士革路上所見的顯現,與其他在他一生中所見的神視迥然不同(格後12:1-4)。他更指出在大馬士革路上耶穌的顯現,與其他復活後的顯現是一樣的(格前15:5-8)。伯多祿也明白的表示,死而復活的耶穌與未死前的耶穌,是全無二致的(宗2:14-36; 10:39-41)。

至於那些不相信耶穌復活及顯現的人所說,有關耶京的顯現皆是後期的編造,是與事實不相符合的。宗13:31即已提到耶穌在耶京顯現的事。當然我們不否認在新約中,關於耶穌顯現的地點記載,有其表面似乎矛盾的地方,但這些對耶穌顯現的本身,是無關重要的。其中最困難的地方,似乎就是路加福音謂耶穌的顯現皆在耶京,而瑪竇,馬爾谷及若望福音的最後一章,卻強調是在加里肋亞。

但這些似乎的矛盾,只要我們能瞭解每部福音的文件、結構及其目的,仍是可以容易解決的:

1、路加福音:普通對聖經有點研究的人,都知道路加寫福音時,基於神學的原因,有目的的將耶穌的生平作為描寫成,由加里肋亞開始,在耶路撒冷終結。耶京是一切主要大事業及大變化的劇場,故此,他將一切可以防礙這個中心思想發展的事務,略而不提。

2、瑪竇及馬爾谷福音:他們二人寫福音的計劃及方式適得其反,耶穌一生的大事,皆發生於加里肋亞。加里肋亞是依撒意亞先知所預言的「則步隆地與納斐塔里地,通海大路,約但河東,外方人的加里肋亞」(瑪4:15,16;依8:23)。聖史瑪竇暗示新約的耶穌與舊約的梅瑟的對比,新約法律的頒佈,是在一座加里肋亞境內山上,猶如舊約的法律之頒佈於西乃山上。如此按瑪竇的計劃,耶穌復活後有代表性的一次發現,也應在加里肋亞境內的一座山上,並在此地,打發了宗徒們前往普天之下,教訓萬民,而開始基督教會新的一頁。

3、若望福音:聖若望清楚地指出在耶穌身上完成了天主真正的顯現。他的誕生,他的受洗,他所行的一切奇蹟,他的苦難、聖死以及復活,都是天主聖子的「光榮」的顯現(若1:14; 2:11)。

Published Date: 
Sunday, April 2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