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聖訓(The Sermon on the Mount)

今日經學家大都承認瑪5-7章記述的「山中聖訓」與路6:20-49極簡短的記述相同(馬爾谷與若望沒有記載這篇聖訓)。所謂「山中聖訓」,是因為按瑪竇此篇聖訓是在加里肋亞一座山上宣講的。雖然按路6:17說是「在一塊平地上」講的,但彼此並不矛盾。有許多理由說二聖史的這篇聖訓是相同的:(1)同樣的聽眾;(2)都是以「真福八端」開始;(3)道理的本質相同;(4)結論相同。

這篇聖訓,的確堪稱為基督教會的「大憲章」。在解釋這篇聖訓之前,為明瞭它的價值,有幾點必須先提出來討論:即宣講的時間與地點,聖訓的範圍,總旨和結構與分析。

時間與地點——按大致以編年記事的路,此聖訓是在揀選十二宗徒以後講的(路6:12-16;參閱谷3:13-19)。按一般學者的意見,此篇聖訓應該是講於公元28年6月。瑪記述揀選宗徒是在以後,即在10章開始,這種差異,也不算得是什麼難題,因為瑪是以紀事為主,編年為次。對地點問題應當知道:(1)一定在加里肋亞,而且是在離葛法翁不遠的地方,這由上述的事(另外由谷2:1,13; 3:17),和聖訓以後所發生的事,可以證實(參見路7:1;瑪8:5)。(2)按瑪5:1; 8:1是在一座山上,按路6:17是在一塊平地上。二聖史的說法,有無矛盾之處?絕對沒有。不但沒有矛盾,而且二者的說法完全可以調和。聖奧斯定 (De consensu Evangelistarum, PL 34,1100)解釋的很好。他說:耶穌很可是在一個山坡的平地上講道,那平地能容納很多的人。至於是什麼山,或這塊平地叫什麼名字,聖史沒有提及,歷來對這地方的傳說也不一致。

在這許多傳說中有兩個意見此較可靠:一說是在現今的哈廷山(Qarn Hattin),即在由納匝肋至提庇黎雅城途中(離葛法翁約十五公里)。另一說(似乎更為可靠),是在臨近的塔布加 (Tabgha),此地拜佔庭時代名為赫塔培貢(Heptapegon即七泉之意)的山岡上。此山岡在葛法翁北僅二、三公里。在這山岡上曾發見一座拜佔庭時的小堂,此小堂大概即為紀念「真福八端」而建立的。關於山中聖訓地點的歷代文獻,參閱 ELS 400-431。

今日真福八端山小堂

 

聖訓的範圍——耶穌此次在山中所講的,可以說一定不是瑪竇福音中現有的形式。聖史日後追述這篇道理時,一定自不免有所遺漏,縮短和倒置之處,甚至把耶穌在別的時間所講的也插入此處。這些插入的部分,若拿來同路所記述的互相對照,即可證明在別處記的,瑪記在此處。有許多事顯然是耶穌在其他環境中所講的:如「天主經」,按瑪6:9-13是在此時講的,而路11:1-11所記,按時門和地方與瑪不同。按拉岡熱的竟見:瑪5:13-16,18,19,25,26; 6:7-15,19-34; 7:7-11,22,23似乎都是插入的部分。但是聖史如何能隨意思插入?這是否違犯歷史的真實性?聖史如此做,決不違犯歷史性,因為這是屬於聖史「紀事」的體例。那些似乎是插入的部分:(1)的確也是耶穌所講過的,雖然是在其他光景中講的。(2)絕對沒有歪曲了「山中聖訓」的意義,而且有時使「山中聖訓」的意義更為明顯。(3)使耶穌有關他的國所講的總綱要目,意義更為完全。

聖史所插入的部分,也是在默感的引導下寫作的,因而,所有的經義也是聖神所願有的經義。在本篇聖訓的注釋上完全依循聖史所寫的,加以解釋,在聖訓的不同段落上,不作任何割裂。

總旨——在這篇「山中聖訓」中,可以說,我們有了耶穌全部宣講的精華。但是我們不應當言過其實,因為這篇聖訓中沒有包括耶穌所講的一切;我們也不應當說這篇聖訓是耶穌全部道理的總綱,比方在這裡沒有講到救贖、聖事、教會的組織等問題;又比如此處應當遵守的誡命和勸人可行的勸諭,就不如福音其他部分辨別的那樣清楚。然而這篇聖訓,如聖奧斯定所說的(De sermone Christi in monte, 34, PL 1229-1230):凡熱心默想瑪竇所記的這篇聖訓的,會獲得有關良好風化,及教友生活的典型;因此,這篇聖訓可以說是基督主義的大憲章,因為基督教會的許多應信應守的事,都是依據這篇聖訓中的大原則。所以這篇聖訓的總旨是:耶穌來是為在世上建立天主的神國。這「神」國正與「肉」國相衝突(若6:63)。耶穌所立的這個國具有一種新精神,這種新精神專為反對世俗的和法利塞人的精神。如此說來,基督的精神是相反舊約的法律了?不。因為耶穌不是來廢除法律,而是來成全法律,使法律因這新精神成為有生命的法律。這新精神要人善良、大量、忠直、純樸,尤其誠實、明智和積極的博愛。一切都要建立在愛的觀點上:天生是極愛人的父,為子女的也應當效法天主所有的愛。天主在舊約中藉先知向百姓所要的,此現在藉聖子所要的輕而且少(St. Augustinus, PL 34, 1231)。

耶穌宣講聖訓的精華

 

結構與分析——對於這篇聖訓的結構,不容易看出;對它的分析,學者也不一致。依據最近對此問題極有研究的加羅的分析(St. Gallo, cfr. VD 1949, p. 257-269):這篇聖訓分為小引(真福八端5:1-16),主題(分為四個各有其中心思想的部分:5:17-37; 5:38-6:34; 7:1-11; 7:12-23),結論(7:24-29)。這完全像是層次分明的演講應有的分析。但是依我們的觀察,這分析未免矯揉造作。真福八端雖然是在講演的開始,但似乎不能說是講演的緒言;相反的,而是這篇講演的「中心思想」。在這全篇講演中,似乎不能理出一個段落分明的分析,因為有些部分彼此不相從屬,好像是各自獨立。大體上雖說有聯絡和一貫,但不能說一切都是上下緊湊,天衣無縫的。

全部講演的系統似乎應當有以下的分析:一開首即是真福八端(5:3-12),從這些真福中即可看出耶穌的新精神與猶太人的精神有天淵之別。——真福八端之後有一小段,與上下不很緊湊,是論基督的門徒與世界的關係(5:13-16)。隨後論新精神完成舊法律的各種例子(5:17-48)。以後論反對外表和偽善的那種新精神:即(1)在施捨上的新精神(6:1-4);(2)在祈禱上的新精神(6:5-13);「天主經」和以下的話(6:9-15),似乎是插入的,因為斷了以下的聯絡);(3)在禁食上的新精神(6:16-18)。這以後有一段插曲,論耶穌新精神的要求:要人善用自己的財物並依恃天主的照顧(6:19-34)。然後論應戒避的所講的幾個勸言(7:2-6; 7:7-11)「論祈禱應有依靠」一段,似乎與上下文脫節),及論實際生活應守的警戒(7:12-23)。最末以比喻作結(7:24-27)。對此篇講演的每段與細目,參見5-7章所有的註釋。

tbody>

 

Published Date: 
Sunday, February 26,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