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稅吏及罪人,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法利塞人及經師竊竊私議,說:「這個人與罪人交往,又同他們吃飯。」耶穌於是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谷12:28-34)(3月6日)
我們常常聽到回頭的浪子弟弟,但他的兄長亦是蕩子。長兄表面上是不錯,其實與他的弟弟一樣,與父親的關係疏離。弟弟認為自己沒有資格做他父親的兒子(路15:18)。不過,長子形容他與父親的生活有如奴隸(路15 : 29),他不知道父親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路15:31),他怨恨父親「從未給過他一隻小山羊」(路15:29)。
今天,很多基督徒就像長子,我們似乎永不遺背天父任何的誡命(路15:29),我們在堂區服務,是好市民和努力工作,我們的罪行被社會接受。我們在表面上是不錯,但與天父的關係卻不大好。我們不是喜悅地侍奉天主,卻如奴隸般,因著恐懼、習慣或社會壓力而吝嗇地為衪服務。我們的父親已來到我們中間,並懇求我們與衪建立一個個人的關係。在今個四旬期,向天主說:「我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