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二周・星期三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暗暗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在路上對他們說:「看,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於司祭和經師,他們要定他的死罪;並且要把他交給外邦人......」(瑪20:17-28)(2月24日)


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若望同他們的母親,為謀取在基督王國之高位,竟然忽視了基督要他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的召叫,及不理會其他宗徒的福祉,而不惜做任何事情去達到目的 (瑪20:21) 。私慾偏情的「邏輯」,被他們用作踐踏他人,甚至嘗試擺佈天主的理由。

司祭長和民間的長老們拒絕回答耶穌所問,有關「若翰的洗禮,是從那裏來的?是從天上來的?還是從人來?」這問題。他們心中思量說:「如果我們說,是從天上來的,衪必對我們說:你們為什麼不信他?如果我們說:是從人來的, 我們害怕民眾,因為眾人都以若翰為一位先知 」(瑪21:25-26) 。真理並不是司祭長和長老們想談論的問題;這是基於他們已完全被私慾偏情所蒙蔽之故。

由於被私慾偏情所蒙蔽,我們嘗試找理由來支持墮胎、叛亂、不寬恕、說三道四(講是非)、誹謗、暴力等等。由於被私慾偏情所蒙蔽,我們想也不想便忽視公義、愛及真理。因此,藉着天主的恩寵,我們必須把私慾偏情釘死在十字架上 (迦5:24) ;否則,我們便是繼續親自把天主子釘在十字架上,公開加以凌辱 (希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