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四周・星期四

「那時候,耶穌叫來十二門徒,開始派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賜給他們制伏邪魔的權柄,囑咐他們在路上除了一根棍杖外,什麼也不要帶:不要帶食物......」(谷6:7-13)(2月4日)


耶穌派遣十二宗徒出外傳教,強調要「出去宣講,使人悔改」(谷6:12)。可是時至今日,我們甚少聽到人們宣講懺悔的重要。耶穌對宗徒們的囑咐漸漸被人遺忘了,以致生活在俗世的我們和罪人都不常省察己過。如果我們考查聖經,將發現聖言不斷在催促著信徒,要我們立時向上主真誠懺悔自己所犯的罪過,以下是一些例子:

o 洗者若翰「遂走遍約但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為得罪之赦。」(路3:3)

o 耶穌公開傳教,他宣講的第一句話是:「你們悔改罷!因為天國臨近了。」(瑪4:17)

o 耶穌在升天後,最後顯現給宗徒時吩咐他們必須「因他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以得罪之赦。」 (路24:47)

o 在五旬節日聖神降臨,伯多祿宣告說:「你們悔改罷!你們每人要以耶穌基督的名字受洗,好赦免你們的罪過,並領受聖神的恩惠」(宗2:38),三千人隨即歸化,教會誕生了。

人世間的痛苦無法避免,「這種按照天主聖意而來的憂苦」(格後7:11),卻能使我們「死而復生,失而復得,應當歡宴喜樂」(路15:32)。經上曾記載說:「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甚於對那九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路15: 7),因為「凡我(上主)所疼愛的人,我要譴責他,管教他;所以你應當發奮熱心,痛悔改過!」(默3:19) 我們悔改歸依吧,「在天主的使者前,也是這樣歡樂(路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