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主節(慶日)・常年期第四周・星期二

「按梅瑟的法律,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耶穌的父母——若瑟和瑪利亞,便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就如上主法律所吩咐的:「凡開胎首生的男性,應祝聖於上主......」(路2:22-40)(2月2日)


獻主節(慶日)

慶日在聖誕節後第四十日:按梅瑟法律,凡開胎首生的男性,應祝聖於上主。藉這獻主節的紀念,教會重申信仰:宣示耶穌為「啟示異邦的光明」。在彌撒開始時,可祝福蠟燭及遊行。


近年,西方國家興起一種為準新娘而設的婚前「改造營」,這是一項為將要出嫁的女士提供的服務,經過短短幾個月的密集式訓練、營養保健、美容養生等操鍊,務求使各準新娘在婚禮那天以最佳及最完美的形象示人。

我們也可以作上主的「新娘」,跟上文不同的是,只要我們將自己全部奉獻給天主,天主是不會因為我們的醜惡、缺憾而拒絕我們做他的新娘。不論我們是怎樣的身份、地位,主耶穌同樣愛我們,因此,我們不需要刻意去改變自己的形象,主耶穌是不會拒絕任何人親近他的(參若6:37)。耶穌說︰「你們都到我跟前來」(瑪11︰28),即使我們身處黑暗及窮困潦倒的生活(參路15:16),主耶穌都一視同仁全然的愛我們。

然而,為了回應天主的愛,我們要使自己「沒有瑕疵,沒有皺紋,或其他類似的缺陷…和沒有污點的」(弗5:27),將自己最好的奉獻給天主。為使我們能匹配他神聖純潔的聖子,天主會培養撫育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及美麗無瑕的。我們若渴求這恩寵就應配合天主的計劃積極改造自己,例如:在感恩祭中要穿著整齊,懷著以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的深情,我們對天主的愛要超越新娘對新郎的愛。我們也應克己守齋、多祈禱和讀經,及遵守天主的誡命,還要甘願犧牲,為求傳揚主耶穌的福音,上主看見我們的行實將喜不自勝,尤如重溫他與我們的愛情而歡躍喜樂 (參索3:17)。現在就讓我們好好裝飾自己,如新娘以最佳的況態迎接自己丈夫 (參若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