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祝聖紀念(慶日)・將臨期第二週・星期三

「耶穌進了耶里哥,正經過的時候,有一個人,名叫匝凱,他原是稅吏長,是個富有的人。他想要看看耶穌是什麼人;但由於人多,不能看見,因為他身材短小......」(路19:1-10)(12月9日)


香港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祝聖紀念(慶日)


當救恩降臨匝凱的家,他立即表明自己的意願,賠償給那些因他的過錯而受傷害的人,這是傳統上表示懺悔的自我懲罰。匝凱對主說:「我把我財物的一半施捨給窮人;我如果欺騙過誰,我就以四倍賠償」(路19:8) 。同樣地,如果我們真心痛悔,接納耶穌為我們的主和救世者,我們必會願意懲罰自己,修補因我們的罪過而產生的損傷。

由於罪過是如此邪惡,它的傷害亦很大。匝凱非常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首先把自己一半的財產捐給窮人。匝凱是個稅吏,而收取稅款是個非常賺錢的行業;匝凱一半的財產,估計大約等於幾佰萬元。這個行動,顯示匝凱悔改的決心。

教會頒布的赦罪權,亦暗示受害者所受的傷害是非常嚴重。我們之所以得到罪赦,是由於基督的善行。身為教會的一分子,我們分享基督的善工,作為補償因我們的罪惡而產生的傷害。由於補償的工作是全面的,故此我們需要如此重大的協助。

煉獄的其中一個目的,是為了賠補人們的罪過。這亦再次暗示,要達至正義和關愛,需要對所造成的傷害予以補償 ── 一個全面的補償。匝凱是悔改和自我懲罰的表表者,讓我們跟隨他的芳表,成為一個勇於懺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