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那時,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就聚集在一起。其中有一個法學士試探他,發問說:「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瑪22:34-40)(10月29日)

我們被邀成聖也一同被邀成為一個完全的人。我們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瑪22:37)。一切也是因著天主先愛了我們,天主的愛就傾注在我們心中(羅5:5)。天主以祂的愛傾注在我們心中,給祂及祂所愛的人(瑪22:37)。 因此,我們也以我們的愛去回應祂,因為我們應該愛,因為天主先愛了我們(若一4:19)。現在,我們已滿載著祂的愛情。

這個愛的循環不斷重覆著,直至我們死亡。有一天,我們會擁有一顆巨大的心,滿載對天主的愛情。在我們死亡的時日,誰全心愛上主你的天主將會欣喜,因為我們看見『天主為愛衪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心所未想到的。』 我們會面對面的與祂相遇(格前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