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耶穌開始向門徒說明: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要由長老、司祭長和經師手中,受許多痛苦,並將被殺,但第三天要復活。......」(瑪16:21-27)(9月3日)
耶肋米亞明白到作為一個先知,是要為主而受苦的。不過實在受苦的程度遠遠超乎他所預料,所以耶肋米亞決定不再事奉主(耶20:9)。耶穌告訴門徒,祂「必須受許多痛苦,並將被殺」(瑪16:21)。伯多祿知道身為門徒是要追隨他的師傅,但是他卻不願受苦。伯多祿希望能夠勸阻耶穌免受苦難。耶穌轉身向伯多祿說:「撒旦,退到我後面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所體會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瑪16:23)
相似耶肋米亞和伯多祿, 我們在信仰生活中,也不想承受任何痛苦。然而耶穌強調:「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瑪16:24)雖然耶穌會藉著寬恕、治療、釋放來減輕我們的痛苦,祂要求我們: 背起祂的軛,向祂學習(瑪11:29); 為福音的緣故,與祂同受勞苦(弟後1:8); 參與衪的苦難,相似祂的死亡,也希望得到由死者中的復活(斐3:10); 為分享基督的苦難而喜悅 (伯前4:13)。沒有痛苦和十字架的生活,不算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生活。讓我們高舉我們的十字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