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三周・星期五

「那時,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人怎麼能把他的肉,賜給我們吃呢?」耶穌向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若6:52-59)(4月28日)

聖經在談及基督的身體時,以教人吃驚的粗糙方式來表達。試想像若有一個活生生的人,站在你面前,告訴你:「吃我的肉,喝我的血」的話,定必叫人迴避三尺,可是耶穌卻不願以其他言詞來表述,因為在聖體聖事裡我們分受的,的而且確是他的體血。教會非常確切地亦真是基督的奧體。這讓我們以嶄新的眼光去看基督的奧體,同時亦更新我們渴望每天都在聖體聖事中領受耶穌的身體。

我們該愛教會,甚至將我們的生命置在她手中(弗5:25)。度婚姻生活或獨身生活的選擇,乃是建基於我們選擇如何事奉教會;同樣,選擇度修道生活或是世俗生活,亦是以同一原則。我們該專注於基督的奧體:無論是聖體聖事,還是教會--作為他在世的奧體--之上。我們每天的中心,該是以「阿孟」來回應「基督的身體」,構成我們生活的法則,最終好讓我們改變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