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嘉祿.鮑榮茂主教(紀念)・常年期第三十一周・星期五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曾有一個富翁,他有一個管家;有人在主人前告發這管家揮霍了主人的財物。主人便把他叫來,向他說:我怎麼聽說你有這樣的事呢......」(路16:1-8)(11月4日)

聖嘉祿.鮑榮茂主教(紀念)

聖人在1538年生於意大利。他榮獲教律和民法博士學位。其舅父——教宗比約四世委任他為樞機和米蘭總主教。聖人協助特倫多大公會議倡導的改革,又草擬要理書。同時,他又是羊群的善牧,多次巡視教區,召開會議,推行改革;又設立主日學,開辦孤兒院,重振神職人員和教友的道德生活,並開辦教區修院,訂立院規,成為其他修院的模範。他在1854年11月3日安逝。

無論你是否接受耶穌基督作你生命之主,衪依然是你的上主和主人。作為你的擁有者,衪是用高價買你回來,就是用自己流出的寶貴的血(格前6:19-20)。因此,衪有資格接受你一輩子的服務,衪期望你有豐盈的果實(見若15:16)。在你臨終前,耶穌會在最後的時刻問你:「把你管理家務的賬目交出來,因為你不能再作管家了」(路16:2)。衪準備跟你算賬(見瑪25:19)。你的成績將會如何?

耶穌會否對你說:「我沒有發現你的作為,在我天主面前是齊全的」(默3:2)?或者衪會對你說:「好!善良忠信的僕人」(瑪25:21)。耶穌告誡我們要常常準備好跟衪算賬(見瑪24:43; 25:13,19)。因此,「你在一切事上,要記得你的末日;這樣,你就永遠不會犯罪」(德7:36)。「論關懷,不可疏忽;論心神,要熱切;對於主,要衷心事奉」(羅12:11)。「為此,我們行善不要厭倦」。「我們一有機會,就應向眾人行善」(迦6:9,10)。「我所親愛的和所懷念的弟兄,你們應這樣屹立在主內」(費4:1)和「興高彩烈地事奉上主」(詠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