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一周・星期四

「那時候,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一起吃飯!」耶穌遂對他們設了這個比喻說......」(路15:1-10)(11月3日)

罪人被耶穌所吸引,他們渴望接近和聆聽耶穌的說話,甚至邀請耶穌往他們家中投宿。他們也愛聚集一起,跟隨耶穌(瑪9:9-10),因為他們感受到耶穌的愛,這正好證明愛能使罪人聚合。耶穌並不是以軟弱的態度面對罪惡,卻以最苦痛的被釘來摧毀罪惡。但是在面對罪人時,耶穌卻是溫和的。耶穌希望避開罪惡(若8:11),但他卻願意接近罪人。他來是為了拯救罪人(得前1:15;若3:16-17),他來是為了找尋罪人(路15:4,8; 19:10)。耶穌喜愛罪人,以至於使他們在他內成為天主的正義(格後5:21)。

很多人不認為這書所述的是罪人,而是耶穌的跟隨者或基督徒。但是,誰沒有耶穌那愛罪人的心,就不能與他接近。為著他們的原故,耶穌可以犧牲自己的性命。故此我們也應與罪人一起,就如經上所說的,倘若有一隻羊失掉,我們也要把其餘的九十九隻放下,而去尋回那遺失的(路15:4)。我們也要為著把天主的愛帶給罪人,而不理會別人的批評(路15:2; 19:7)。耶穌內心的愛,迫使他來尋找和拯救迷失的人,使他們皈依(路19:10),我們也要這樣作(路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