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則濟利亞(貞女、殉道)(紀念)・常年期第三十四周・星期一

「那時,耶穌舉目一望,看見有錢的人把獻儀投入奉獻箱裏。他又看見一個貧苦的寡婦,把兩文錢投入裏面,遂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個窮寡婦比......」(路21:1-4)(11月22日)

聖則濟利亞(貞女、殉道)(紀念)

相傳聖則濟利亞於二世紀末,生於羅馬望族。聖人自幼矢志為主守貞。她雖被迫出嫁,但她的虔誠,感動了丈夫皈依基督,並與她一起守貞。她的丈夫又感動了弟弟也皈依基督,且兄弟兩人,同時殉道,為主作證。聖則濟利亞的家漸成信徒聚會的地方。她後來被捕,囚在浴室以蒸氣焗死,但無恙,最後被判斬首致命,葬在聖加理多公墓。聖人遺命把住宅送給教會作為聖堂。第五世紀在羅馬已建造了一座聖則濟利亞大殿。聖則濟利亞的敬禮,因她的《殉道錄》而廣傳各地。書中敘述她如何保持童貞,為基督捨身成仁,而成為基督徒婦女完美的楷模。十六世紀後,教會奉聖女為音樂主保,因為相傳她在殉道時,奔向淨配基督,高唱:「求主讓我心,純潔不受損,保全我貞潔,潔白獻主前。」

對天主小心眼和貪婪的人會麻木了自己的心靈(見德14:9)。真正蒙受了損失的是他/她,而不是天主──祂已擁有了一切。與天主的關係,我們亦可以說是多勞多得(格後9:6)。但耶穌卻特別喜愛全然奉獻,祂宣告說:「你們中不論是誰,如不捨棄他的有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路14:33)。我們要捨棄一切,才能奉獻一切。我們不單要捨棄自己的所有,還要捨棄我們的需要、慾望和心願。那位窮寡婦把她的所有(路21:4),包括她的需要,拿出來捐獻。

這個層次的「完全給予」是要把「一切生活費都投上了」(路21:4),包括:我們的金錢、體力、希望、生活支柱、生活態度。當我們把一切都給予,我們便能空虛自己:沒有剩下來的(見若2:3)。我們使自己空虛(見斐2:7),耶穌便會把祂的新生命奇妙地、滿溢地傾注在我們內(見若2:5ff)。當我們把所有一切都交給耶穌,祂便會把這一切都交予傾注新生命在我們內的天父,通過祂,我們便能成為「萬物之中的萬有」(格前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