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有一個經師前來,問耶穌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谷12:28-34)(10月31日)

一切誡命中,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 谷 12:29;申 6:4 )。就是因為祂是我們唯一的天主,我們不該將我們的時間、精神和資源投放在其他任何人或事上,而「所以」『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谷 12:30 )。之「所以」要交出我們的「所有」是基於我們應該早已認定上主是我們唯一的天主。教會不斷呼籲信眾在事工、獻儀和侍奉上交出他們的「所有」,但得到的一般只是冷淡的回應;因為如此,信奉基督慢慢就變成一種「求其」的舉動,而不是一種完全的奉獻。

我們有沒有察覺到,拒絕交出「所有」的背後原因其實是我們根本沒有真正認同上主是我們唯一的天主。除非我們先守好第一條誡命,否則我們談不上其他。要談對教會──基督的身體──的奉獻,先要做好對主的切底奉獻,因為基督就是教會的頭 ( 參考 弗 1:22-23 )。耶穌是主,這是指祂是萬有的上主,萬有都歸向祂,奉祂為主,否則根本沒有甚?基督徒的信仰生命可言。『說得實在對:祂是唯一的,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 谷 12:32 )。「所以」要記住:首要的就首先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