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八周・星期六

「耶穌向他的門徒說:「我告訴你們:凡在人前承認我的,人子將來也要在天主的使者前承認他;在人前否認我的,將來在天主的使者前也要被否認......」(路12:8-12)(10月16日)

在福音中,有多處地方記載耶穌許諾聖神會把要說的話放在我們口中,使我們無力反抗。每處描寫的內容,都是一個門徒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被留住受審判,為耶穌作證。耶穌向我們許下:「在那時刻賜給你們什麼話,你們就說什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而是聖神」(谷13:11)。

我們可能永不會因為對耶穌的信仰,而被逮捕和被帶到法庭前,但作為耶穌的門徒,我們將「要遭受迫害」(弟後3:12)。世界將企圖威嚇我們和阻止我們談論耶穌(見宗5:28,40),「你們不要害怕他們」(瑪10:26)。如果我們相信耶穌,就是聖神會透過我們說話,我們會成為勇敢和大膽的證人。我們將視個人的試探為喜樂(雅1:2),因為我們知道耶穌會給予口才和明智,使我們的仇敵不能抵抗(路21:15)。迫害只會進一步把耶穌高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