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聖母(紀念)・常年期第二十七周・星期四

「到了第六個月,天使加俾額爾奉天主差遣,往加里肋亞的城去,到一位童貞女那裏;她已與達味家族中的一個名叫若瑟的男子訂了婚,童貞女的名字叫瑪利亞......」(路1:26-38)(10月7日)

玫瑰聖母(紀念)

此紀念日開始於十六世紀,本為依靠聖母的轉求,克勝敵人,有求恩與謝恩之意;在十八世紀推廣於普世。玫瑰經本有十五端奧蹟;2002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加上光明奧蹟。玫瑰經的二十端奧蹟,內容可說是福音的撮要。本紀念日激發信友在聖母的領導下,特別默想基督降生、福傳、苦難和光榮復活的奧蹟。聖母既有份參與這些奧蹟,信友也不例外。固然,本紀念日也為教會得享平安而祈禱。

假如你是天主,而你想成為人,你會怎樣做?如果你只要取了一個人的軀殼,你不會是真的成了一個人,而只是好像是一個人而已。你只會是披上了人類衣裝的天主。要成為真人,你需要像所有人類一樣,受孕而誕生。然而,永恆的創造者怎麼能在時間中受孕,成為一個受造物呢?那至聖的天主怎能寓居在一個有和我們一樣墮落人性的婦人的母腹中呢?天主的神性性與人類有罪的本性不是不可兩立,互相矛盾嗎?

天主克服了這個我們與祂的本性不可兩立的局面,讓不可能的降生成人因她童貞母親的受孕成為事實,她沒有遺傳墮落的人性,從她的受孕起即已是無染原罪。因此,天主真的成了人類的一員。祂擁有真正的人性。所以,祂真的補贖了人類的罪過,因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亡救贖了我們。唯有是真天主和真人的那一位才能救贖我們。瑪利亞的無染原罪顯示出天主真的成了人。因此,瑪利亞的無染原罪向我們保證了耶穌的救贖為我們而言並非只是夢想或標記,而是根本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