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七主日

「那時候,有些法利塞人前來問耶穌:許不許丈夫休妻?意思是要試探他。耶穌回答他們說:「梅瑟吩咐了你們什麼?......」(谷10:2-16)(10月3日)

幾十年來基督徒團體一直為維護嬰兒的權益進行反墮胎運動。起初,大部份人士覺得透過教育和立法程序便可以制止墮胎行為。但經過一段時間以後,人們開始明瞭光是這樣做是不足夠。要制止墮胎需要人心的改變。這是個重要的反省,但也使我們看到其他問題,需要做更多的工作,因為這些工作不是對抗人類,而是對抗撒旦魔鬼(弗6:12)。我們今天開始明白除了反對墮胎外,還要反對人工避孕、虐待兒童及離婚。

人工避孕鼓勵不負責任的性行為,結果是會引致更多的墮胎。那些在兒時曾受過虐待的人,除非受到上主的治癒,他們長大後會傾向虐待自己兒女。透過墮胎殺害小孩是虐孩的終極結果。還有,離婚也影響家庭成員產生負面心理,使離婚過案不斷在家族中出現。當我們與另一半離異,我們很容易與人隔離,對任何人都不關心,更甚的不理腹中胎兒的死活。我們越是試圖去制止墮胎,我們越是感到力量有限。但無論如何,我們深信有一天會成功,「因為在天主前沒有不能的事」(路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