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九周・星期四

「那時,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至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18:21-19:1)(8月12日)

寬恕是上主恩賜的,讓我們把它傳送給他人;否則我們將被交給刑役。因為拒絕寬恕,就是使自己走向不安、恐懼、怒恨、自怨、受壓、暴力、煩亂、自毀等的境況。內心痛苦折磨不安,很多的問題是源於不能寬恕。上主並不是要我們陷於痛苦中不能自拔;反之,他恩賜我們只需付小部分的罪惡薪俸(羅6:23)─悔改,我們因著悔改不再奔馳於不悔的列車上走向永罰。

此刻,讓聖神助我們回憶天父的鴻恩,竟寬赦我們如此重大的罪債,並把耶穌寬恕的能力賜給我們,使我們能寬恕別人。試感受擁抱自己曾寬恕的人,猶如路加福音十五章二十節的慈父,撲上前擁抱回頭的浪子。其實無論你是否有所感受,上主寬恕的奇妙化工,已顯現在你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