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周・星期三

「那時候,耶穌向他的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瑪5:17-19)(6月9日)

創世之初便是聖言。四旬期和復活期──新受造之始,聖言亦臨在。當聖言活在我們的生命中時,我們便能認識到,復活節的重生其實並不是那麼遙遠的事。當我們的心,開始如同耶穌向我們宣講經書時一般火熱,我們便知道自己很快便能認出從死者中復活了的耶穌(路24:31-32)。在彌撒中,神父會按傳統在宣讀福音後親吻聖經。祈求上主賜你親吻祂聖言的渴望,原因不是出於傳統,而是出於愛。

上主賜給我們恩寵去珍惜祂的話,即使是「一撇或一劃」(瑪5:18)。我們會在「上主法律」中歡樂,「畫夜默思上主誡命」(詠1:2)。我們會把祂的聖言看得比最好的食物還有價值(詠119:103)或「連千萬的金銀也不能比」(詠119:72)。我們會吞掉上主的聖言,成為我們心中的喜樂和歡樂(耶15:16)。因著天主的恩寵,我們把自己獻身於宗徒聖言的訓誨(宗2:42),小心細察上主的誡律和法令(申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