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五周・星期四

「耶穌從勒乃撒勒動身,往提洛和漆冬境內去了。耶穌進了一家,不願任何人知道,但是不能隱藏。當下就有一個婦人,她的女兒附了邪魔,一聽說耶穌......」(谷7:24-30)(2月13日)

客納罕婦人直覺地領悟到自己不配被視為與耶穌的門徒有相同地位。儘管如此,她亦相信耶穌會被一個謙遜但持續向衪請求慈愛的懇求所感動。「她。。。一聽說耶穌,就來跪伏在他腳前」(谷7:25),猶如一隻狗。如果表現謙虛意味著她可以在耶穌附近,向衪提出自己的要求,那麼她會很高興地像一隻狗。耶穌不僅答應了她的請求,還光榮她的信仰,及提昇她的地位成為天主的兒女。

我們信仰的榮耀是,我們的天主收養我們在衪的家庭,並給予衪兒子和女兒的全部地位。當我們接受耶穌為我們的主、救世主和天主,及接受洗禮,我們不再是變形蟲、狗或無信仰的人,我們不再是奴隸(若15:15;迦4:7)。藉著耶穌,我們是天主的子女,是天主恩許的承繼人(迦4:7)。我們是「有分於天主性體的人」(伯後1:4)。讚美您,耶穌!亞肋路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