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主日

「那時候,耶穌向幾個自充為義人,而輕視其他人的人,設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塞人,另一個是稅吏。那個法利塞人站著...」(路18:9-14)(10月27日)

那個法利塞人的虔敬行為是令人欽佩的。凡他所得的,他都捐獻十分之一。而且他每週兩次禁食,也可能是極嚴苛的禁食。我們當中又有幾人能禁食到那種情度呢?然而,聖路加特意指出,他所謂的「祈禱」只是把心思全都貫注在自己的身上,而並非是導向天主的(參 路18:11)。他把自己的德行與他人的標準相比,而非與天主的標準相較。

稅吏的虔敬行為沒有讓人值得欽佩之處。耶穌時代的稅吏是為羅馬人工作的奴才。他們定期壓榨自己的同胞,為自己賺取佣金。也許,那是這人唯一一次走進聖殿去祈禱。可是,稅吏看到自己在天主前卑劣的模樣。他也避免與其他人相比較。他把自己充滿罪愆的生命與天主的神聖相比對,而他做了唯一明智的選擇。他把自己放置在天主的憐憫跟前(參路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