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四周・星期四

「那時,有個法利塞人請耶穌同他吃飯。他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中赴宴。那時,有個婦人,是城中的罪人,她一聽說耶穌在法利塞人家中坐席......」(路7:36-50)(9月19日)

我們的罪更多、更嚴重,我們就越應該感謝主的寬恕。我們許多罪得了赦免,是因為我們更愛主(路7:47)。這意味著我們要永遠事事感謝及愛主(得前5:18)。我們都被赦免了許多嚴重的罪過 - 即使我們認為我們已經度過了頗為不錯的生活。因為罪惡而引致靈性上的盲目和自欺欺人,我們有可能犯的罪比我們承認的更多,和我們認為一些罪不是太壞卻非常嚴重(撒下24:10)。我們可以而且應該要做的好事卻沒有做。

一個虔誠的做法是懺悔我們知道所犯過的罪惡,若有可能便每個月去辦修和聖事。然後,我們應該求主除去那引致我們靈性上盲目的自欺表層。最後,我們伏求聖神以祂的光照耀我們心中的陰暗角落。在這些內心深處,我們將看到我們的一切惡事(谷7:21-23)。然後我們將看到,主已赦免我們無法估計的罪債(瑪18:24)。我們的心為了這緣故,要永遠感恩和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