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一主日

「那時候,耶穌經過各城各鄉,前往耶路撒冷,隨處施教。有一個人對耶穌說:「主,得救的人果然不多嗎?」耶穌對群眾說:「你們竭力由窄門進入吧!......」(路13:22-30)(8月25日)

聖經:路13:22-30

釋經

22-23節:主,得救的人果然不多嗎?

「22耶穌經過城市鄉村,隨處施教,朝著耶路撒冷走去。23有一個人給他說:「主,得救的人果然不多嗎?」耶穌對他們說:」

22節的記事使我們記起耶穌是在赴耶路撒冷途中,讓我們再想到他的救世工程快要結束。以下的話是由「得救者多少」的問題而引起的。但路沒有指出這事發生的時間及地點。本節的「經過城市鄉村」一句,似乎重述 9:51的記述。從10:38節有關瑪爾大及瑪利亞姊妹二人的記事來推測,耶穌似乎已經到過耶路撒冷,如今耶穌再次去耶路撒冷,可能是為過重獻聖殿節(若10:22)。

「得救的人果然不多嗎?」(23節)無名氏的這個問題,是當時人人所談論的問題。經師們經常詢問將來進入一個專為義人而設的境界,是否人數眾多。耶穌沒有直接答覆這個無益而只能激起好奇的問題,卻只指出一條人獲得永遠救恩應走的路:「你們竭力由窄門而入罷!」瑪7:13所說的「門」,按原文與此處不同,上下文也彼此不同。瑪是指通往大路的院門或城門,而路是指直接通入屋內的房門。

24-25節:「窄門」的比喻

「24你們竭力由窄門而入罷!因為將來有許多人,我告訴你們:要想進去,而不得入。25及至家主起來把門關上,你們在外面站著,開始敲門說:主,請給我們開門罷!他要回答你們說:我不認識你們是那裡的。」

「你們竭力由窄門而入罷!......要想進去,而不得入」(24節)。耶穌沒有減輕基督徒生活的困難,但向所有的門徒說:「你們竭力由窄門而入罷!」耶穌用了「窄門」的比喻,來催迫我們走道德生活的狹路,警戒我們不可走自私自利的順便寬路。我們寧願同少數的人走救靈魂的路,而不願同許多人走喪失靈魂的路。耶穌此處沒有論及靈魂獲救的多寡問題。天主的仁慈固然是無限的,但是天主的仁慈是以「有無事實」為依據。空談是於事無補的,實行才有價值。

「窄門」的比喻,不是說眾人不能進,而只是說難進,因為「找到」這窄門「的人並不多」。我們知道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弟前2:4),但是我們這方面,必須盡心竭力走基督徒所固有的道德的「狹路」。因婚筵是有定時的,過了時候,就不能再得進入,只有那真心願意進去的纔能進入,因此耶穌接著說:「有許多人...要想進去,而不得入」一句,是對上邊的比喻說的。不要耽誤進入天國的佳期。「要想」是說救靈的時期已過去了,纔想起救靈魂來。就像家主等候他的家人來家的時間是午夜一時,時間一過,即刻關門。

「及至家主起來把門關上......他要回答你們說:我不認識你們是那裡的。」(25節)。同樣天主關閉生命之門的時限也有一定的時期。那些以後來敲門的人們,將被視為強入的人。耶穌依照猶太人的思想,把天國比作默西亞的婚筵及歡樂的宴會。並假定家主迎接被邀請的人,領他們入席之後,下令把門關閉。「把門關上」,即謂已成定局;當門關閉後,那些遲到的人必在門外不斷敲門,但他們所聽到的是:「我不認識你們是那裡的」。「我不認識你們」,即謂你們沒有名分坐席天主國裡。

26-30節: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

「26那時,你們會說:我們曾在你面前吃過喝過;你也曾在我們的街市上施教過。27他要說:我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是那裡的;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都離開我去罷!28幾時你們望見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及眾先知在天主的國裡,你們卻被棄在外,那裡要有哀號和切齒。29將有從東從西,從北從南而來的人,在天主的國裡坐席。30看罷!有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也有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

「我們曾在你面前.....;你也曾在我們的街市上施教過.....」(26節)。當極力敲門求得進去的企圖失敗之後,便開始用一種託詞以求打動家主之心。他們說這些話是想向耶穌指明自己曾跟隨過他,像是有進入天國的權利。但相反的,只跟隨或認識基督的行為的本身,並不給人進天國的權利,給人進天國權利的只是那些因認識基督而行愛德的人(26節)。所以耶穌在那一天要給這等人說:「我不認識你們」,「離開我」,且「被棄在外」,因為你們是「作惡的人」:這是最高裁判主耶穌的不可挽回的定讞(13:27,28;詠6:9)。

「我不認識你們」(27節)。一句毫無情面的話,顯然暗示最後的審判(路13:25,27 ;瑪7:21-23)。耶穌的答話特別是為本國的人民說的,也是為他的不忠實的門徒們說的。那些被拒於默西亞盛筵之外的人所提出的抗辯,都是於事無補的。因為他們是無信的敗類。從此他們永遠是被判死罪的人,永遠被繫於囹圄,受永遠的酷刑。他們最大的痛苦,是他們看見聖祖、先知及來自東西南北的無數異邦人民,都在天國享受榮福(參閱依49:12; 59:19;耶3:18),而他們自己卻因自己的罪過,喪失了可以獲得的幸福。

「幾時你們望見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在天主的國裡坐席」(28-29節)。耶穌多次用宴席的比喻(路14:16,參見默19:9;依25:6)預言召叫外邦人代替猶太人。外邦人要在天國裡同聖祖分享天福,而「本國的子民」,即原先被召,做為自然承嗣恩許的猶太人,「卻被棄在外,那裡要有哀號和切齒」。

「看罷!有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也有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30節)。這話的意義,是勸人要善始善終,警告為天國而捨棄世上一切的人,不要自負懈怠;但應如在運動場上競賽的人,務必要奪得錦標(格前9:24-27),因為天國是要用力爭取的,所以在前跑的,不敢保證自己常是在前;在後的,也不一定常是在後,何況天主的聖寵,更不是人力可賺取的( 羅9:18-23)。「最先的將成為最後的」一語,顯然是指異民與猶太人之間的對立。這些最先應召的猶太人,由於自己的罪惡成了最後的,被拒於門外;那些被猶太人輕視的異民,好像是些可憐的罪人,但是他們順從了天主的召叫,卻成了最先的人,佔了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