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六主日

「那時候,耶穌進入一個村莊。有一個名叫瑪爾大的女人,把耶穌接到家裡。她有一個妹妹,名叫瑪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他講話...」(路10:38-42)(7月21日)

當上主想我們坐在祂的腳前聽他講話,我們時常為了許多事操心忙碌(參路10:39,41)。我們必須後悔我們只顧做自己的事而不是耶穌的事。當祂告訴我們時,我們不要憑感覺,我們必須跟從坐或跑。在任何特定的時間,我們只做一件正確的事。要在適當的地點和合適的時間侍奉主。無論我們正在享受,感覺舒適,或共融在人群中並不重要;而他是最重要的。

承行上主的旨意有著生命的意義。清除服從主的障礙是永恒的意義。不管我們說什麼,如果不服從主,在國際電視上露面不免浪費時間,是一種罪惡。最卑賤的工作擔負著神聖的生命是上主的意志。只有上主的旨意是值得做的事。做我們自己的事情是一種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