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耶穌對猶太人說:「如果我為我自己作證,我的證據不足憑信;但另有一位為我作證,我知道他為我作的證足以憑信。你們曾派人...」(若5:31-47)(4月4日)
在四旬期內,我們準備自己以進入耶穌的死亡、被埋葬和復活。耶穌就是「復活和生命」(若11:25)。他是整個四旬期的意義。他是這節日的由來。你的生命是否也全與耶穌有關?你的思想、言語、欲望、痛苦、工作、休憩,是否也全與耶穌有關?你曾否與基督一同被釘,致使你的生活已不屬於自己,而是在基督內生活?(迦2:19-20)你是否浸溺於耶穌的生活之中?這就是在耶穌內受洗的意義。
四旬期要結束,三日慶典將會開始。在復活慶典和復活主日,我們將要重申宣示我們領洗的承諾。在那時刻,我們將會六次向耶穌說:「我願意。」每次向耶穌說「我願意」時,要比在婚禮中新郎和新娘說「我願意」更為深摯。將我們的生活全歸於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