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三周・星期六

「那時,耶穌也向幾個自充為義人,而輕視他人的人,設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塞人,另一個是稅吏...」(路18:9-14)(3月30日)

那個法利塞人把自己和稅吏比較。他已掉進驕傲的罪惡中,成為毫無公義甚至墮落至「輕視他人」的人(路18:9)。加音拿自己和亞伯爾比較而變得忿怒及沮喪。「加音就襲擊了弟弟亞伯爾,將他殺死。」(創4:8),遂成了第一位殺人犯。

拿自己跟人家相比將陷我們於必敗的境況。不是導致驕傲便是趨向嫉妒,兩者都領人走向自我憎惡。假若我們相信天父愛我們,我們便沒有要與其他人比較的須要。透過耶穌和聖神,安懷於天父的愛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