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四周・星期一

「耶穌和他的門徒來到了海的對岸革辣撒人的地方。耶穌一下船,即刻有一個附邪魔的人,從墳墓裏出來,迎著他走來...」(谷5:1-20)(2月4日)

耶穌巡行各處,施恩行善,治好所有受魔鬼壓制的人(參宗10:38),人們就把耶穌視為「猶太的驅魔者」。在革辣撒,耶穌遇上一個附魔人,遂把邪魔從那人身上驅逐到豬群中(參谷5:9)。耶穌也賦予門徒制伏邪魔和治病的權柄及能力,以至宗徒們如耶穌一樣行了許多奇蹟。例如︰有人把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好叫伯多祿走過的時候,他的影子能遮在一些人身上,結果病人和被邪魔所纏擾的人都得到痊癒了(參宗5:15-16)。甚至有人拿保祿身上的毛巾和圍裙,放在病人身上,疾病和魔鬼便離開了他(參宗19:11-12)。所以,作為基督信徒的我們,也應仿效宗徒們,無論周遊到那城市、那地方、那家、那戶,都有責任依賴耶穌的名字驅趕邪魔。

人們可能會質疑問道:「我知道魔鬼確實存在於我們的周遭,包括我居住的房子和城市,我那有本領和權力驅逐魔鬼呢?」如果我們真的不能打敗魔鬼,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我們缺乏了愛。我們既然從聖神蒙受了不同的神恩,應該「隨他的心願,個別分配與人」(格前12:11)。我們若把奇恩據為己有、不願分施他人,就是沒有愛的表現;正如保祿宗徒的教導,「我若沒有愛,我就成了個發聲的鑼,或發響的鈸…我若沒有愛,我什麼也不算…我若沒有愛,為我毫無益處」(格前13:1-3)。魔鬼最擅長激發人們報復、憤怒、嫉妒、痛苦和怨恨的心態,如果我們被魔鬼迷惑而掉進這些陷井裡,便會失去聖神賦予我們的力量,變成無法克制魔鬼。可是,如果我們能實踐愛德,以天父賜給我們的愛情去關愛我們的仇人,並寬恕傷害我們的人,當我們相似天父,成為他聖潔的子女時,便能消滅魔鬼的作為 (參若一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