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八周・星期五

「那時,有成千上萬的群眾集合攏來,竟至互相踐踏。耶穌開始先對自己的門徒說:「你們要謹防法利塞人的酵母...」(路12:1-7)(10月19日)

按天主的法律,誰若遵守全部法律,但只觸犯了一條,就算是全犯了罪(雅2:10)。幾時我們犯罪,我們就離開了天主的聖潔計劃而陷落於自創世以來的罪惡的羅網中(路11:50)。耶穌說我們的「罪過由亞伯爾的血一直到則加黎雅的血」(路11:51),就是說當我們犯了罪,我們就是徹頭徹尾的犯了過錯。

喜訊是耶穌基督是新的救贖:他是「阿耳法和敖默加,最初的和最末的,元始和終結」(默22:13)。藉著他所流的血,耶穌將我們的罪過完全的補贖了和寬恕了,如果我們信靠耶穌,真心悔改,我們會賴天主的恩寵而蒙救贖(羅3:24,25,26)。接受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主、天主吧。讓我們徹底的成為一個新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