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

「他們從那裡起身,經過加里肋亞;耶穌卻不願叫人知道。因為那時他教訓他的門徒,給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中,為人所殺;被殺以後,過了三天......」(谷9:30-37)(9月23日)

聖經:谷 9:30-37

釋經

30-32節:……為人所殺

「30他們從那裡起身,經過加里肋亞;耶穌卻不願叫人知道。31因為那時他教訓他的門徒,給他們說:「人子將要被交(希臘文:paradidotai)在人手中,為人所殺;被殺以後,過了三天,他必要復活。」32門徒卻不明白這些話,又害怕詢問他。」

他們從那裡起身」(30a節)。不久之前,耶穌和他的門徒在北方的斐理伯凱撒勒雅(9:27)。然後,耶穌在山上顯聖容,但地點是不肯定的。那裡可能是赫爾孟山,即比斐理伯凱撒勒雅更北的地方,也可能是另一座山。耶穌顯聖容後,他們下山,在山腳那裡治好一個男童(9:14-29)。他們就是從那裡「起身。」

無論如何,他們已完成北方的旅程,現在已轉向南方──朝向耶路撒冷──朝向耶穌的十字架。他們仍在相對友善的加里肋亞,但很快就要離開。

「經過加里肋亞」(30節)。加里肋亞是一個象徵;耶穌在那裡召叫人跟隨他(1:16-20),他吩咐他們回去那裡,在那裡看見他降來(14:28; 16:7),他亦帶領門徒經過那裡(9:30)。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耶穌與門徒只經過加里肋亞。他在加里肋亞行了他最後的一個奇蹟(8:22-26),並把焦點從為人奇蹟而轉到教訓門徒。耶穌在復活以前,都不會再見到加里肋亞(14:28; 16:7)。這是一個深刻的情景。隨著耶穌離開他既熟悉又受人歡迎的加里肋亞、他曾經驗成功的地方,然後前往猶大、一處他預料會遇到很多人反對的地方,我們不知道他究竟有什麼感想。

耶穌不願意叫人知道他在加里肋亞(30節),因為他正在教訓門徒,「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中,為人所殺;被殺以後,過了三天,他必要復活」(31節)。他與他們「在路上」(33節);而這句話代表他們前往耶路撒冷和十字架的旅程。他正在準備他們迎接這旅程令人驚訝的結局。

這是馬爾谷福音中第二次出現和最短的受難宣告(參閱8:31; 10:33-34)。在三次宣告裡,他預言他的受苦、死亡和復活。

「要被交在人手中(希臘文:paradidotai)」(31節)。Paradidotai翻譯成「被交付」,使人聯想到天主的參與──天主的旨意(參閱羅4:25; 8:32)。馬爾谷使用paradidotai一字來形容洗者若翰被監禁(1:14),猶達斯負賣耶穌(3:19; 10:33; 14:10-11,18,21,42,44),以及公議會(15:1,10)和比拉多(15:5)的參與。耶穌用這個字來警告門徒,他們很快被解送(13:9,11-12)。

Paradidotai按字面解作「解送」,也含有「被負賣」的意思。

學者認為這是「神聖的被動語態」,間接指稱天主而沒有提到天主的名字。在這情況下,「被交付」是重要的概念……猶太人的殉道神學……天主是准許(或阻止)交付的那一位,以實現更深層的目標。

然而,我們亦應指出,交付耶穌的人的幾乎肯定是他所教訓的門徒之一。不知道猶達斯聽到耶穌談及被交付和死亡時,他有什麼想法。

「被交付」這句話的背景源自舊約的兩節經文。依53:6 (LXX)說,kurio paredoken auton tas amartiais hemn,直譯成「上主為了我們的罪過而交付他」。達7:25則譯成「他們將被交在他手中」。達尼爾的上下文尤其適合,因為它形容聖人與邪惡王國之間的鬥爭。聖人,包括「一位相似人子者」(達7:13-14),將被交在這邪惡王國的手中,但只「直到一段時期,另兩段時期和半段時期」(達7:25)。

耶穌在三次受難宣告中都提及復活,但他強調十字架而不是空墓。我們要注意,在馬爾谷福音的復活敘述中(16:1-8),復活的基督沒有顯現。因此,福音所強調的是在十字架上。

「門徒卻不明白這些話,又害怕詢問他」(33節)。儘管耶穌說得清楚,門徒還是不明白。他們的期望與耶穌的預言之間存在著很大的鴻溝,所以他們甚至害怕請耶穌澄清。也許他們不想揭露自己的無知。他們看見耶穌斥責伯多祿的誤解(8:33),所以不願意提出一個耶穌可以認為是愚蠢的問題,以免惹來他的斥責。更可能的是,他們已瞥見可怕的未來,寧願不進一步探究。

在這個敘述裡,門徒看來是愚笨的,但我們對自己的批評有所保留。在耶穌的日子和在保祿的日子,十字架是恥辱,而今天,十字架仍是恥辱。一個教會在復活節舉行三次光榮的崇拜,而在受難日卻連一個崇拜也沒有,它可能是在同一陣營,聲稱復活的應許卻迴避十字架的要求。我們常常受誘惑,對十字架避而不談,把信仰貶抑至另一套道德準則,無能面對和克服生命和歷史中悲慘的災禍。

33-34節:你們在路上爭論了什麼?

「33他們來到葛法翁,到了家裡,耶穌問他們說:「你們在路上爭論了什麼?」34他們都默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最大。」

「他們來到葛法翁」(33a節)。耶穌住在葛法翁(瑪4:13;谷2:1;路4:23),伯多祿也住在那裡(1:19)。耶穌要到葛法翁來尋找獨處的空間,這看來是令人驚訝的,因為那裡的人必然認出他──但他帶門徒來到私人的屋而可以獨處,不受騷擾。

「到了家裡」(33b節)。馬爾谷沒有明確說明那是誰人的家,卻運用了定冠詞(te oikia),即它不僅是任何的一所房屋。這一家提供了一處不受干擾的地方,強調門徒身為知情人的地位,並提醒我們耶穌在較早前說過:「天主國的奧義只賞給了你們,但對那些外人,一切都用比喻」(4:11)。

「你們在路上爭論了什麼?」(33c節)。耶穌的問題令門徒感到尷尬,於是默不作聲。這清楚顯示門徒明白到他們的對話是不恰當的。當耶穌告訴他們要期待他的被交付和死亡時,他們卻想到自己在天國裡的地位。這樣的並列是不和諧的,暗示門徒因耶穌有關死亡的言論而迷惑不解,完全忽視他們不明白的地方,把話題轉到一些接近他們心意的東西上。

請注意,在耶穌第三次預言受難之後,雅各伯和若望將請求耶穌賜他們在光榮中,一個坐在右邊,一個坐在左邊(10:35-37)。

35-37節:誰若想做第一個,他就得做眾人中最末的一個

「35耶穌坐下,叫過那十二人來,給他們說:「誰若想做第一個,他就得做眾人中最末的(希臘文:eschatos)一個,並要做眾人的僕役(希臘文:diakonos)。」36遂領過一個小孩子來,放在門徒中間,抱起他來,給他們說:37「誰若因我的名字,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子,就是收留我;誰若收留我,並不是收留我,而是收留那派遣我來的。」

「耶穌坐下,叫過那十二人來,給他們說」(35a節)。十二人與耶穌一起在屋裡。他坐下(老師的姿勢)和叫他們來,這是他要他們注意的方式──告訴他們,他有一些重要的話要講──一些他們要聽的話。

在每次預言受難之後,耶穌都以某種形式的教訓來回應門徒的不理解。現在,他坐下;這是辣彼講授的姿勢,也標誌以下的教訓是重要的。

「誰若想做第一個,他就得做眾人中最末的(eschatos)一個,並要做眾人的僕役(diakonos)」(35b節)。耶穌把傳統的智慧顛倒,把第一和最末倒轉,強調僕人的身份。在天國裡,卓越的地位的特色是卑微(eschatos)和服務(diakonos)兩個元素,這不應按照後來教會的「職務」的概念來閱讀,而是一個人的工作是為別的需要而設的。

耶穌沒有明確否定聲望和偉大,卻重新加以闡釋。真正偉大的人是diakonos(僕人),即照顧別人的人。

Diakonos是謙遜的角色。當耶穌說僕人是偉大的時候,我們會懷疑他是否講真話,但我們從種種證據看出他是說真話。作僕役的人,包括Damien神父和德蘭修女,激發愛心和運用巨大的影響力。他們不但減輕他們直接接觸的人的痛苦,也激發他們從未遇見的人身上的偉大。他們的見證吸引人們走向基督和基督徒服務。難怪耶穌稱他們是偉大的!

但是,一個人無需成為Damiens神父或德蘭修女才是偉大的。只有很少數著名的聖人,但有很多不著名的聖人。我們眾人知道有很多虔誠的男男女女,一生不斷做小小的善行。大部份會眾只有少數這樣的人,但基督卻擁有千千萬萬這樣的人。少數人知道他們的名字,而唯有天主知道他們的善行,但耶穌稱他們是偉大的!

我們認為成功人士是「在上」,而失敗的人則「在下。」耶穌選擇了另一個形象,「週圍的人」的形象。耶穌在中央,而真正包括在耶穌圈子內的,就是「圍著耶穌」(3:31-35; 4:10)。那些圍著耶穌的人無需運用手段圖謀晉身內局內人。在週圍的人這圈子裡,每個人都有空間。那些拒絕邀請的人就是「外人」(4:11)。

「遂領過一個小孩子來,放在門徒中間」(36節)。耶穌的教訓採用了「實例教訓」或「兒童的講道」,但其中的小孩子是用來說明道理的實例,而不是道理的對象。耶穌解釋,如果門徒想知道誰是天國裡真正偉大的人,就應仔細看一看這個小孩子。由於耶穌是坐下來,我們可想像他是懷抱著小孩並把他拉近。

耶穌的姿勢必定深深困擾門徒,因為在那時代和在那地方,兒童的地位很低微,他們的位置是處於女人和奴隸之間。兒童代表社會中最低的等級,要遵守權威,由別人照顧,仍未獲得自主權。他們整天由女人照顧,很懂得干擾男人的事務。一位辣彼在門徒面前抱著一個小孩,此舉是不尋常的,也是引人注目的。

「誰若因我的名字,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子,就是收留我;誰若收留我,並不是收留我,而是收留那派遣我來的」(37節)。在瑪竇福音,耶穌吩咐門徒「變成如同小孩子一樣」(瑪18:3),但按照馬爾谷福音的敘述,耶穌叫門徒收留孩子。「收留」的意思是關懷、善待。因耶穌的名字這樣做,就是照他的意思、為了他的緣故、以基督徒的身份而做。

這原則是君王的代表符合君王自己的地位。君王期待百姓尊重他們的使者,而拒絕的人不是侮辱使者,而是侮辱君王。

在37節,耶穌把小孩子跟他自己連繫起來,又把自己跟天主連繫起來,因而把小孩子跟天主連繫起來。收留一個小孩人的人,就是收留耶穌,而收留耶穌就是收留天主。由此可見,收留小孩子就是收留天主。在10:15,耶穌呼籲門徒「像小孩子一樣接受天主的國」,但在這裡(9:37),他呼籲門徒收留小孩,正如他們收留耶穌或天主。

耶穌清楚指出,我們應敬重孩子,但小孩子也象徵任何有需要、無助或地位低微的人。42-47節告訴我們,「這些信者中的小子」──所指的是任何年齡的人,但在信仰方面並不成熟──也包括在內。我們應想到耶穌是召叫我們收留無家可歸者、傷殘人士、精神病患者、病人、沒有受過教育的人、第三世界的人,以及任何不能夠回報我們的款待或「酬謝」我們的人。耶穌透過這個教訓,並不是消除我們的野心,而是改變它的方向。耶穌把為別人服務的野心取代只為自己做事的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