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八主日

「這些事以後,耶穌往那時候,群眾發覺耶穌和他的門徒都不在海邊,便上了那些小船,往葛法翁,去找耶穌。當群眾在海的對岸,找到耶穌時,就對耶穌說:「辣彼,你什麼時候到了這裡?......」(若6:24-35)(8月5日)

聖經:若 6:24-35

釋經

第六章:導言

本章以餵飽五千人(1-15節)作開始,繼而是耶穌步行水面(16-22節),以及群眾發覺耶穌已離去(22-23節)。

24-27節:不要為那可損壞的食糧勞碌

「24當群眾一發覺耶穌和他的門徒都不在那裡時,他們便上了那些小船,往葛法翁找耶穌去了。25當群眾在海對岸找著他時,就對他說「辣彼,你什麼時候到了這裏?」26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尋找我,並不是因為看到了神蹟,而是因為吃餅吃飽了。27你們不要為那可損壞的食糧勞碌,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糧勞碌,即人子所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他是天主聖父所印證的。」

在第1節,耶穌「往加裏肋亞海的對岸去」──大概是東面。然後在第17節,門徒「上船要到海對岸的葛法翁去」,即西面。他們劃行三或四哩,差不多從湖的一邊到湖的另一邊。這時候,耶穌步行水面來到他們那裡。其後「船就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第21節)。

翌日,群眾發現耶穌和門徒都不見了,因此,他們便上了那些小船,往葛法翁找耶穌去了(24節)。當然只有餘下的五千男人(或者把婦孺算計在內會有一至兩萬人)確實乘了小船渡湖。24節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群眾尋找耶穌,但當我們最後一次見到他們時,他們正企圖強迫立耶穌為王(15節)。

他們找著耶穌,說:「辣彼,你什麼時候到了這裡?」(25節)。可以從兩個層面理解這段福音,而且符合這個問題。群眾本來只問耶穌怎樣去到葛法翁,但福音經已告訴我們,「聖言成了血肉,寄居在們中間」(1:14)。為回應耶穌如何來到這裡的問題,道成身肉是更深入的答案。

耶穌不理會他們的問題,而且責備他們只關心表面的利益。「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尋找我,並不是因為看到了神蹟,而是因為吃餅吃飽了」(26節)。他們沒有在餅中看到神蹟,反而只在神蹟中看到餅。在他們種種需要的級系裡,他們集中於肚腹層面而不是精神層面。耶穌在餵飽五千人的時候,滿足了他們身理上的飢餓,而現在他們正尋找這方的更大滿足。

滿足肉體的需要總不失去吸引力的。如果(天主)賜給我們餅和魚,更美麗的房屋,更短的工作時間,更高的薪酬,減少工作和增加娛樂的小玩意──這些確是值得擁有的東西,而我們會為了這些東西而跟隨祂。但誰想祂的屬靈恩賜?我們怎樣處理它們?它們會起些什麼作用?

「你們不要為那可損壞的食糧勞碌,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糧勞碌,即人子所要賜給你們的」(27a)。耶穌挑戰群眾提升他們的視野,超越肉身的領域。較早前,他談及自己,「我的食物就是承行派遣我者的旨意,完成他的工程」(4:34)。現在,他挑戰群眾與他走上屬靈的旅程:「你們不要為那可損壞的食糧勞碌,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糧勞碌,即人子所要賜給你們的」(27a節)。我們首先在3:16聽到「喪亡」和「永生」的這些話,談及天主賜下祂的兒子,「使凡信衪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

耶穌並非說肉身的需要不重要。他在別處講論飲食和衣著,向他的聽眾保證,「你們的天父原曉得你們需要這一切」,而且許諾,如果他們先尋求天主的國和祂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瑪6:32-33)。他在世的傳教生活大多集中於治癒人們生理上的疾病。但是,他現在呼籲群眾承認他們需要「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糧勞碌」,應許人子會賜予他們那樣的食糧。

人們稱呼耶穌辣彼(25節),但他稱自己為「人子」。他可稱自己為默西亞,但那名字會令人提出一些他無意實現的期望。人們期望默西亞把羅馬人趕走,使以色列再次強盛,但是,這一切都不是耶穌傳教職務的焦點。人子這個詞彙背負較少的政治包袱,而在這段福音裡,是越來越……使人聯想到從天降來的啟示。

「因為他是天主聖父所印證的」(27b節)。在耶穌的日子,印章證明權力或擁有權。官員用設計獨特的列印指環為文件蓋印。這樣的印為文件賦予法定地位,正如今日簽名的作用一樣。持文件者可因蓋印的人而獲得尊重。天主父肯定子,而子以天主從天降下的特使的身份行事(1:51; 3:13)。耶穌沒有告訴我們這個蓋印何時進行,但看似是在他受洗的時候,當聖神降下,停在他身上(1:33),而且有聲音從天上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因你而喜悅」(谷1:11)。

28-34節:天主要你們所做的事業,就是信從

「28他們問說:「我們該做什麼,才算做天主的事業呢?」29耶穌回答說:「天主要你們所做的事業,就是要你們信從他所派遣來的。」30他們又說:「那麼,你行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好叫我們信服你呢?你要行什麼事呢?31我們的祖先在曠野裏吃過『瑪納』,正如經上所記載的:『他從天上賜給了他們食物吃。』」32於是耶穌向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 並不是梅瑟賜給了你們那從天上來的食糧,而是我父現今賜給你們從天上來的真正的食糧,33因為天主的食糧,是那由天降下,並賜給世界生命的。」34他們便說:「主!你就把這樣的食糧常常賜給我們罷!」

「我們要做什麼來履行天主的事業?」(28節)。自從在西乃山上頒佈梅瑟法律後(出20ff),猶太民族經已接受遵守法律就是事奉天主的方法。梅瑟法律是複雜的,然而,聽起來群眾似乎要求耶穌給他們指出法律的中心──很像年輕首領問:「善師,我要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路18:18)。他們明白到法律是複雜的,但沒有要求耶穌把法律綜合為一條誡命,正如其中一位經師所做的(谷12:28)──儘管耶穌日後正這樣做(13:34; 15:12;亦參閱谷12:30-31,耶穌把法律總括為兩條誡命)。群眾反而要求耶穌指出事業──真正極為重要的法律──好能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法律上。他們要求耶穌忠誠地引導他們走過法律和詮釋的迷宮,而這迷宮正處於他們宗教實踐的中心。

與其給他們指示一些極為重要的法律,耶穌卻指示他們離開法律而邁向他。「天主要你們所做的事業,就是要你們信從他所派遣來的」(29節)。儘管群眾似乎有信心能夠行耶穌視為重要的事業,但事實上,那樣服從法律的態度是充滿失敗的。正如保祿說:「我不明白我作的是什麼:我所願意的,我偏不作;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羅7:15)。我們的心神固然切願,但肉體卻軟弱(谷14:38)。耶穌透過邀請群眾相信他,為守法律這永無休止的苦工提供另一個可達到的選擇。保祿也指出同一的意念:「因為我們認為人的成義,是藉信德, 而不在於遵行法律」(羅3:28)。

「你行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好叫我們信服你呢?你要行什麼事呢?」(30節)。神蹟自起初一直是人類生命的一部份,因為天主把虹霓放在雲間,作為天主與人訂立盟約的標記,即他永不再用洪水毀滅世界(創9:12ff),他引用不同的神蹟──那些指向更偉大事物的象徵或奇蹟。因此,割損禮是盟約的標記(創17:11)。逾越節的無酵餅是標記,提醒以色列要紀念天主在埃及賜給他們救恩(出13:9)。安息日是標記(31:13,17)。天主期待以色列透過相信而對這些神蹟作出回應,但對於他們未能做到而失望(戶14:11,22; 申4:34)。

出谷及其伴隨的神蹟是最偉大的神蹟(蘇24:17)。個別的神蹟包括:

──亞郎施行奇蹟的棍杖(出7:8-13),
──十災(出7:14-12:32),
──逾越節(出12章),
──雲柱和火柱(出13:17-22),
──過紅海(出14章),
──變苦水為甜水(出15:22-26),
──瑪納(出16章),
──以及擊石出水(出17章)。

這些奇蹟不但拯救了以色列,也作為證實梅瑟的領導和指向天主的愛及特別眷顧以色列的標記。

群眾認出耶穌的邀請是徹底的,於是要求耶穌給他們保證,他有權主張如此徹底離開他們傳統的宗教實踐。十二個世紀以來,他們一直遵守梅瑟法律──天主賦予的法律──作為取悅天主,確保自己得救的方法。多個世紀以來,他們最優秀的人竭盡所能去明白如何把法律應用在每個境況,而他們的工作已編成神聖的註釋,來解釋更神聖的法律。在以色列的整個歷史中,天主再三呼籲他們忠信地遵守法律,並召叫先知幫助他們理解法律。

現在,這個三十多歲,沒有任何憑證來證明具有權力的人,父親不過是普通人,甚至來自平凡的小鎮,他竟然建議群眾放棄長久擁護法律態度,把生命寄託在他身上。無怪乎他們想以清楚明白、令人信服的方法來證明他的權威!否則,就是極為馬虎的了!

我們的祖先在曠野裏吃過『瑪納』,正如經上所記載的:『他從天上賜給了他們食物吃。』」(31節)。他們要求神蹟──行事(30節)──並列舉瑪納是他們期待的那一種神蹟(31節)。他們引述聖經,不管是含糊的──「他從天上賜給了他們食物吃」(31節)──幾篇聖經的混合物──出16:4;厄下9:15;詠78:24; 105:40。梅瑟獲得瑪納的恩賜,這證明瞭他作為先知的地位。如果耶穌期待群眾接納他為好像梅瑟的先知,就必須給他們行一個好像梅瑟的神蹟。他們已看慣假先知來來去去,很想堅定證明耶穌不是他們當中的一個。

他們的要求代表著普通人在面對不尋常境況的反應。耶穌已把他們拋離中心,而他們正奮力再次保持平衡──再次感到能夠控制自己的命運。因此,他們提出一個耶穌必須滿全的準則才會相信──他們把自己立為法官和陪審團。給我們顯一個神蹟,我們便會看見,我們會權衡證據,然後作出結論,甚至決定相信。

他們的目光遠淺得令人驚訝,考慮到耶穌剛剛用一些餅和魚餵飽五千人(或是一、二萬人)(1-15節)但是,相比梅瑟的奇蹟,耶穌的奇蹟就顯得大為失色。耶穌只在一個場合餵飽數千人;梅瑟卻在四十年來每天餵飽整個民族。耶穌給予群平凡的餅;梅瑟卻給予以色列來自天上的餅。群眾看到耶穌行奇蹟,但現在他們提高規定,要求他要比得上梅瑟的奇蹟。

也許為我們是一個教訓。我們也經受屬靈的短視。奇妙的事情在我們每日的生活中發生,但我們看不見它們。我們逐漸習慣這些事情,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天主的奇妙化工每天發生,但很少受到重視,並非因為它們毫不重要,而是因為它們不斷發生,從沒間斷。人已習慣於天主治理世界和維持萬物的奇蹟,而且,由於萬物每天都是順其自然,看來是微不足道的,而且沒有人認為值得花一刻時間來默想它,視它為天主的奇妙化工,然而,它是一個比基督用五餅餵飽五千人和變水為酒更偉大的奇蹟。

天主每天餵飽數十億人,但是,唯有當我們少吃一餐時才會注意的──或者當給予食物這事發生在戲劇性的境況下。我們也說,「耶穌,請給我們一個神蹟。請做一些驚人之舉,我們才可相信你。」我們有時甚至給耶穌一些瑣碎的試探──「耶穌,請給我找停車位,我便會相信你。」

耶穌回答群眾,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並不是梅瑟賜給了你們那從天上來的食糧,而是我父現今賜給你們從天上來的真正的食糧,因為天主的食糧,是那由天降下,並賜給世界生命的」(32-33節)。耶穌在此提出六個要點:

──不是梅瑟,而是天主賜下瑪納(32節)。
──瑪納不是從天上來的真正食糧(32節),卻至多是一種天主──從獨特的意義上是耶穌的父親──現在賜予的真正食糧。
──父不是「曾經給予」(過去式),而是「現在賜給」(現在式)(32節)。
──天主的食糧是由天降下的(32節)。這跟福音的序言一致:「在起初已有聖言,聖言與天主同在,聖言就是天主……於是,聖言成了血肉,寄居在們中間;我們見了衪的光榮,正如父獨生者的光榮,滿溢恩寵和真理」(1:1,14)。
──天主的食糧給予生命(33節)。瑪納維持肉身的生命,但天主的真正食糧卻賜予永生(3:16)。
──賜予生命的範圍是廣泛的,包含整個世界(33節;3:16)。瑪納給予以色列人生命,但只是短暫的──在曠野中的以色列人已在多個世紀前死亡。真正的食糧賜予永生──並把永生賜給全世界,不僅是以色列。

群眾說,「主!你就把這樣的食糧常常賜給我們罷」(34節)。他們的答案相似撒瑪黎雅婦人的說話:「先生,請給我這水吧」(4:15a)。兩者看來是要求耶穌給予屬靈的恩賜,但撒瑪黎雅婦人接著說,「免得我再渴,也免得我再來這裏汲水」(4:15b)。她的理解是膚淺的。我們懷疑群眾的理解也是膚淺的。

35節:我就是生命的食糧

「35耶穌回答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糧,到我這裏來的,永不會饑餓;信從我的,總不會渴。」

當耶穌講論「天主的食糧,是那由天降下,並賜給世界生命的」(33節),群眾未能明白,於是耶穌把其中的意義表達清楚。他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糧」(35節)。

這是福音所載七句「我是」(希臘文:ego eimi)的第一句,使我們想記焚燒的荊棘的故事。當梅瑟問天主的名字時,天主回答:「你要這樣對以色列子民說:那『自有者』(我是)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出3:14)。當然,「我是」可以是簡單的自我認同,但在若望福音裡,它顯然包含更多的意義。七句「我是」的話如下:

──「我就是」(4:26)
──「我是生命的食糧」(6:35)
──「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6:51)
──「我是世界的光」(8:12; 9:5)
──「我是羊的門」(10:7)
──「我就是門」(10:9)
──「我是善牧」(10:11)
──「我是復活和生命」(11:25)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14:6)
──「我是真葡萄樹」(15:1)

在第四部福音,『我是』的言論構成耶穌自我啟示的表達方式的特別核心……透過這些普遍的象徵,耶穌宣稱人的宗教需要和人性渴望都在他內得以滿足。

「到我這裏來的,永不會饑餓;信從我的,總不會渴」(35b)。根據申8:3,瑪納的賜予是作為客觀的教訓,為使以色列應該『知道人生活不但靠食物,而且也靠上主口中所發的一切言語生活』。後面的子句尤其以托辣為目標……淮羅(Philo)提出類似的連繫……瑪納是一種智慧……或是言……現在,作為神聖的啟示者和將臨的生命的賦予者,耶穌聲稱滿全並超越托辣、智慧和言對第一世紀猶太教的意義。這言論的中心追溯至27及31節。存留至永生的食糧和從天降下的食糧,都見於耶穌身上,因為他就生命之糧。

耶穌的評論將引起猶太人的投訴。他們說,「這人不是若瑟的兒子耶穌麼?他的父親和母親,我們豈不是都認識麼?怎麼他竟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42節)。我們不應對他們的投訴應到訝異。若是凡人,說出像耶穌說的那些話,決不會是個偉大的道德教師。他若不是瘋子,像說自己是個荷包蛋一樣無理性,便是地獄中來的魔鬼。你得自己作決定,相信這位耶穌過去和現在都是上帝的兒子,或者相信此人是瘋子,或者是比瘋子更壞的東西。

保祿談及十字架的絆腳石(希臘文:skandalon)(迦5:11),而為那些期望天主符合他們的境界表現的人來說,十字架肯定是絆腳石。但是,聖言降生成人也是絆腳石,甚至也許是更大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