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那時,耶穌對民眾和他的門徒講論說:「經師和法利塞人坐在梅瑟的講座上:凡他們對你們所說的,你們要行要守;但不要照......」(瑪23:1-12)(11月5日)

聖經:瑪 23:1-12

釋經

1-7節:不要照經師和法利塞人的行為去做

「1 那時,耶穌對民眾和他的門徒講論說:2 「經師和法利塞人坐在梅瑟的講座上: 3凡他們對你們所說的,你們要行要守;但不要照他們的行為去做,因為他們只說不做(希臘文:legousin gar kai ou poiousin)。 4 他們把沉重而難以負荷的擔子捆好,放在人的肩上,自己卻不肯用一個指頭動一下。5 他們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為叫人看;為此,他們把經匣放寬,衣繸加長;6 他們又喜愛筵席上的首位,會堂中的上座;7 喜愛人在街市上向他們致敬,稱他們為「辣彼」。

耶穌向民眾和他的門徒講話時,他仍在聖殿裡。他的開場白使我們感到驚訝。「經師和法利塞人坐在梅瑟的講座上:凡他們對你們所說的,你們要行要守」(2-3a節)。

在先前的兩章裡,耶穌與經師和法利塞人發生嚴重的衝突,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要在你們(經師和法利塞人)以先進入天國」(21:31)。法利塞人是獻身於個人成義的人,但耶穌告訴他的門徒:「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5:20)──而且,「由他們罷!他們是瞎子,且是瞎子的領路人」(15:14)──以及「你們應當防備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的酵母!」(16:11)。耶穌現在告訴他的門徒,要行他們所教導的(參閱3a)。我們應如何解釋這突如其來的正面的評論?

耶穌說,「經師和法利塞人坐在梅瑟的講座上」(2節)。梅瑟當然是偉大的立法者,而坐在梅瑟的講座上,就是寓意他們繼續梅瑟的工作,並以他的權威講話。或者,當時在會堂前面設有一件稱為「梅瑟的寶座」的傢俱。無論如何,「梅瑟的寶座」所指的是導師的權威,他對傳統的解釋同梅瑟、這位卓越的立法者和導師之間是連繫一起的。」

耶穌說,「凡他們對你們所說的,你們要行要守」(3a)。儘管這些經師和法利塞人有本身的缺點,但他們畢竟看管著一個偉大的屬靈寶藏,而耶穌也希望他的門徒能利用那個寶藏。這是符合耶穌較早前的講話:「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5:17)。這亦符合申命紀的法律,即要求猶太人在涉及屬靈的難題時,應諮詢宗教權威人士,並且「凡他們教訓你的,應完全遵行」(申17:10)。

但是,最好的解決方法是不要把第3節的上半部理解為全盤支持經師傳授,而是讓步從句,為接下來的說話鋪路:只要經師和法利塞人傳授天主的法律,要加以留意──但是,決不可模仿他們履行其召叫的方式。

因此,耶穌的門徒要尊重這些人所擔當的職位,並實行他們所教導的,至少如果他們的教導是符合梅瑟法律的。經師和法利塞人把法律擴大,加添了很多條文和規則;耶穌沒有吩咐他的門徒漠視這一切。其原因可能是,耶穌要說「但是」,而他的教訓的真正要旨,就在這個「但」字之後的內容。

「但不要照他們的行為去做」(3b節)。這就是重點!這就是耶穌要說的話!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教訓聽來是可靠的──只要他們沒有過份修飾他們的教導──但他們個人的表樣是可惡的。天主召叫他們坐在高位,好使他們向那些為生計工作的人──沒有機會日以繼夜研讀法律的人──目不識丁的人──沒有機會接觸珍貴經卷的人──就屬靈的事宜提供專家的忠告。天主召叫經師和法利塞人作這些人的僕人,但他們視這召叫為特權而不是聖召──要受尊敬而不是服從。

基於這錯誤的理解,經師和法利塞人犯了三種罪過:

──「他們只說不做」(3c)。談到教導,沒有東西比以身作則更為有效,也沒有東西比立榜樣更為有害。聖經的導師負起特別的責任,要仿效他們所教導的行為──他們個人的品行應是可見的教訓。但是,經師和法利塞人未能實踐他們所教導的。他們因缺乏誠懇,所以損害他們的工作。

──「他們把沉重而難以負荷的擔子捆好,放在人的肩上,自己卻不肯用一個指頭動一下」(4節)。經師和法利塞人認為自己要對天主負責,執行高的標準,而不是幫助人達到那些標準。正是這種「本末倒置」的態度產生問題。從高位上觀察普遍民眾,他們的心態是鄙視而不是憐憫。人們的處境跟天主願意他們達致的境界之間的距離是那麼大,以致經師和法利塞人視他們為沒有希望的。他們不願意弄髒自己的雙手,或浪費自己的時間,所以採取容易的方法。他們花時間來辯論法律的細節,把他們的決定加在人們的負擔上。他們認為民眾有責任處理他們施加的重擔,卻不肯用一個指頭來幫助他們。

相反地,耶穌給靈魂提供柔和的軛、輕鬆的擔子和安息(11:29-30)。這並非意味著耶穌忽視法律,或豁免別人遵守法律,而是意味著耶穌、這位木匠,親切地製作那合適的軛,使能有效地肩負擔子。一般人可能看不出疏忽的工匠和謹慎的工匠之間的分別,但對牛來說,就非常明顯的。耶穌的憐憫是最重要的。

──「他們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為叫人看」(5a)。經師和法利塞人再次「本末倒置」,尋求自己的光榮,而不是尋求光榮天主。他們愛其職位所帶來的榮譽。但是,耶穌說:「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5:16)。

法利塞人從不同的方法顯示他們喜愛榮譽。「他們把經匣放寬,衣繸加長」(5b)。經匣是皮製的盒子,載有一個或以上的卷軸,寫上有關法律的經文:「你們應將我這些話銘刻在你們的心靈上,繫在你們的手上,當作標記;懸在你們的額上,當作徽號」(申11:18)。為遵守這法律,經師和法利塞人把經匣繫在他們的前額和手臂上。經匣的用途是不斷提醒人記得天主的法律,包括法律的幾段經文(出13:1-16;申6:4-9; 1:13-21)。申命紀也要求猶太人把法律「刻在你房屋的門框和門扇上」(申11:20)──遵守法律的猶太人仍把這些載有這些法律的經匣掛在門框上。這裝置說明這一家人是猶太人,也是遵守法律的猶太人。它也用作不斷提醒兒童和別人謹記天主的法律。

戶15:37-41及申22:12要求在衣邊做上繸頭,其目的是提醒人謹記天主的誡命。耶穌也在他的衣服做上繸頭(9:20; 14:36)。經匣和衣繸就好像彩色玻璃或聖像畫,其目的是幫助人,尤其是尚未使用文字的人,謹記和理解屬靈事物。他們不僅是好主意,而是天主的主意,由天主藉梅瑟法律而訂立的。問題不在於經師和法利塞人遵守這些法律,而是他們遵守的目的,是為了尋求個人的榮譽。他們尤其把經匣放寬,衣繸加長,目的是吸引人們注意他們謹守法律。

耶穌教訓門徒一個不同的生活方式。他教導我們要在暗中施捨、祈禱和禁食(6:1-8, 16-18),好使「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6:18)。他談到那些為了人們稱讚而公開行仁義的人,他們「在天父之前,就沒有賞報了」(6:1)。

經師和法利塞人也「喜愛筵席上的首位,會堂中的上座」(6節)。在正式的宴會上,賓客會坐在U字形的桌子。首席是環繞餐桌三面的躺椅的中央,而主人會坐在這位置。上賓會同主人分享他的躺椅,其他賓客則按照其重要性而坐席。我們想記雅各伯和若望的母親要求她的兒子坐在耶穌的右邊和左邊(20:21)。

在會堂裡,較佳的坐位是那些最接近前面的,而最好的座席就是在面向會眾的平台上。會堂舉行禮儀時,會眾看到平台上的人,想記他們的重要性。

他們「喜愛人在街市上向他們致敬,稱他們為辣彼」(7節)。街市是民眾聚集、會面和彼此問候的地方。按照東方的禮貌,致敬的長短和關注應相稱於接受致敬人的名譽和地位……由於以色列人視梅瑟法律的導師為團體中最重要的人物,就要特別誠意和熱誠地向他們致敬。我們認為辣彼是解作老師,而這稱呼正有那含意。然而,它也解作「偉人」或「師傅」,傳遞一種優越性──一個出身名門的、有權勢的、重要的人物。

8-10節:你們不要被稱為辣彼

「8至於你們,卻不要被稱為「辣彼」(希臘文:rhabbi),因為你們的師傅(希臘文:didaskalos)只有一位,你們眾人都是兄弟(希臘文:adelphoi);9也不要在地上稱人為你們的父,因為你們的父只有一位,就是天上的父。 10你們也不要被稱為導師(希臘文:kathegetai),因為你們的導師只有一位,就是默西亞。

直至目前為止,耶穌一直向群眾和門徒講話。他們揭示他譴責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目的。他利用他們作為實物教學──他的講道的說明──負面的例子。門徒不要好像他們那樣,要避免專注於個人榮譽。

「至於你們,卻不要被稱為『辣彼』,因為你們的師傅只有一位,你們眾人都是兄弟(希臘文:adelphoi)」(8節)。正如上文所指的,辣彼一詞使人想起優越的人物。耶穌的門徒不要尋求超越自己的弟兄,而是承認在同一位師傅之下,他們是平等的。

這裡的要點並非否認基督徒團體有導師,而是阻止門徒高舉自己,超越別人,也阻止因這區別自然產生的驕傲。

「也不要在地上稱人為你們的父,因為你們的父只有一位,就是天上的父」(9節)。猶太人認為亞巴郎是他們的父親(3:9;也參閱路16:24,30及若8:53),而基督徒視初期教會的領袖為教父。耶穌說,我們只有一位屬靈的父親,那就是天上的父。

「你們也不要被稱為導師(kathegetai),因為你們的導師只有一位,就是默西亞」(10節)。這是新約唯一出現kathegetai一字的地方。有學者認為它所指的是導師──一個在正規學校以外給學生提供私人講授的導師。

本故事的動作是由經師和法利塞人──至耶穌的首批門徒──至瑪竇時代的基督徒──以致我們。當耶穌提到經師和法利塞人,我們可坐在一旁歡呼,不受到威脅。隨著耶穌把講話的對象轉向他的門徒,我們感覺到他遲早會轉向我們。然後,他的言論開始轉為個人的,而我們再感不到舒服。當然,在某程度上,我們知道耶穌其實是召叫我們遠離尋求自我的生活,因為這樣的生活好像大磁石一樣吸引我們。他要我們作具有高度紀律的門徒,這要求我們超過我們願意付出的。這段經文在開始時使我們感到安全,後來轉為要求我們付出很多。我們不但避免尋求尊敬的稱銜,也被要求防止人們這樣稱呼我們(8,10節)。

11-12節:你們中那最大的,該作你們的僕役

「11 你們中那最大的,該作你們的僕役。12 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

「你們中那最大的,該作你們的僕役」(11節)。我們想起耶穌的話:「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19:30;也參閱20:16)。天主的國是一個顛倒的世界──好像鏡子一樣,鏡中的一切東西都是倒轉的──這裡的規則相反世界的規則。

耶穌在此(以及瑪竇福音的其他地方)解釋新的規則──天國的規則。「你們中那最大的,該作你們的僕役」(11節)。這的確是十分不同的!如果你成為大的,就開始替別人擦鞋,為別人安頓床舖,並餵飽別人的飢餓的孩子。「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12節)。這跟世界的規則--「如果你不展示自己,別人便會代你展示──也是截然不同的。那個規則不會在天國──耶穌聲經已「臨近」的王國(4:17; 10:7)──裡得到合格,而天國為那些選擇事奉天主為君王的人是經已臨在。

這些經文所強調的是末世性的。當耶穌再來,天國圓滿揭示的時候,大逆轉將完全實現。然而,我們無需等待基督再來才開始天國的生活。在天主為王的地方,那裡就是天主的國。如果讓天主作我們生命的君王,我們便是天國的一部份。

耶穌告訴我們,「天國臨近了」(4:17)。他說,「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5:3)。他說,「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6:33)。他吩咐我們「宣講說:『天國臨近了』」(10:7)。他祝福小孩子,「因為天國正屬於這樣的人」(19:14)。

對今日的福音選讀來說,這最後的一節尤其重要,因為經師和法利塞人完全沒有小孩子的「微小」。他們自負和傲慢,好像那不能穿過針孔的駱駝──或發覺很難進天國的富人(19:24)。耶穌叫我們不要像他們那樣,卻要做謙卑的僕人(11-12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