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

「那時候,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主啊!如果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到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是對你說:直到七次...」(瑪18:21-35)(9月17日)

如何能感謝耶穌賜予我們的奇妙救恩呢?悲歎人的有限,但可盡力而為,正如格林多人後書所說:「不再為自己生活,而是為死而復活了的那位生活。」(格後5:15)讓我們時時感恩祈禱,把他的大愛和慈悲傳給每一個人,特別把他寬恕仁愛的心,放在自己心上,寬恕所有傷害和曾傷害我們的人。

耶穌為我們所做的,也盼望我們跟隨他,從心裡寬恕別人(瑪18:35)。上主問:「難道你們不該憐憫你的同伴,如同我憐憫了你們一樣嗎?」(瑪18:33)。又問:「對自己同類的人沒有慈愛,怎能為自己的罪過求赦?」(德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