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六主日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我也要求父,他必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他是世界所不能領受的真理之神......」(若14:15-21)(5月21日)

聖經:若 14:15-21

釋經

15-21節:概述

本言論在最後晚餐上(13章)出現,並表現耶穌嘗試預備門徒接受即將發生的一切。他提出兩個重要的概念:

──第一,「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便是愛我的人」(15,21節)。耶穌把愛與服從連繫在一起。我們需要宣講這個連繫。我們很容易只談論天主的愛,卻不提及我們服從的責任。
──第二,「我也要求父,他必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我必不留下你們為孤兒」(16,18節)。這是耶穌應許賜給我們聖神;聖神將在現世成為天主每日與我們同在。

看來更適於以24節來結束這段經文。「那不愛我的,就不遵守我的話」(24節)反映「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15節),標誌這段經文的開端和結尾。

15-17節:父必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

「15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希臘文:teresete)我的命令;16我也要求父,他必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希臘文:parakletos),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17他是世界(希臘文:kosmos)所不能領受的真理之神,因為世界看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為他與你們同在(希臘文:menei),並在你們內。」

「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希臘文:teresete)我的命令」(15節)。這段經文在開始和結束(15,21節)時,都把愛與服從連繫起來。我們的服從是我們愛的標記。在本福音,忠於耶穌的話是門徒身份的一個明確記號(8:31,37,51; 12:47-48)。

Teresete 翻譯為「遵守」(15節),解作實行或實踐。即使在本福音裡,「命令」是複數的,但耶穌只強調一條命令:「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希臘文:agapate,源自agape)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13:34-35)。耶穌所命令的agape的愛,不是情感,即不可以命令的,而是愛的行動,是可以命令的。

愛的命令是沒有限制的,對比於梅瑟法律,是十分詳細而精確的。我們很容易判斷是否忠於梅瑟法律所禁止的姦淫,但我們怎樣知道自己是否實踐愛的要求?耶穌的「命令不僅是道德的規條;它們包含在與他愛的結合當中的整個生活方式。它們「包括父的整個啟宗,不僅是倫理指示;……耶穌的愛人將在它們的指導和它們的力量的光照下生活。

「我也要求父,他必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希臘文:parakletos)」(16節)。這是耶穌受洗時降在他頭上的聖神(1:32),雖然那裡所用「聖神」的字是pneuma,而這裡所用「護慰者」的字是parakletos。這是耶穌首次給門徒許下聖神。

新約只用過parakletos這個字五次,其中四次在若望福音,所指的是聖神(14:16,26; 15:26; 16:7),一次在若望壹書上(若一2:1),所指是耶穌。「護慰者Parakletos」可以解作一位律師,替你的案件辯護,或者是一位證人,代表你作證。它可以指稱一個在別人有需要的時候給予安慰、勸告或力量的人。其字面的意思是「召喚來的一個人;然而由於召喚的理由不同,使得含義也因之而異。……「護慰者Parakletos」 是一位在困境之際受召喚來幫助的人。「Parakletos」已翻譯成護慰者、顧問、安慰者、調解人,但每個翻譯只表達「Parakletos」的一方面。

耶穌提及聖神為「另一位另一位護慰者」,暗示耶穌也是另一位護慰者。然而,作為另一位護慰者,耶穌受到降生成人──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他只可能在某時間出現在某地方,並在某時間讓有限的人看見。此外,他正邁向他的受光榮──他的死亡、復活和升天──所以,他將要離開門徒。新的另一位護慰者將永遠與門徒在一起。

即使護慰者聖神要來到世上幫助我們,耶穌仍在天上作我們的護慰者。「但是,誰若犯了罪,我們在父那裡有正義的耶穌基督作護慰者」(若一2:1)。「在此,已升天的主被視為在天廷的護慰者,為自己的事業辯護;聖神則被理解為來自天上的護慰者,支持和代表門徒面對敵視的世界。對於若望的教會來說,這必然是受歡迎的字,因為他們正遭受迫害,並有時感到被耶穌遺棄。

這位護慰者「是世界(希臘文:kosmos)所不能領受的真理之神,因為世界看不見他,也不認識他」(17節)。有趣的是,看見聖神與真理連繫,因為我們剛才聽到耶穌形容自己為「真理」(6節),我們也在較早前認識到,那朝拜父的,必須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4:23-24)。真理顯然與神性密切連繫。

在若望福音,「世界」(kosmos)對天主懷有敵意,即:

──「他已在世界上;世界(kosmos)原是藉他造成的;但世界(kosmos)卻不認識他」(1:10)。
──世界(kosmos)愛「黑暗甚於光明,因為他們的行為是邪惡的」(3:19)。
──世界(kosmos)拒絕真理,因為他們選擇追隨魔鬼、「撒謊者,而且又是撒謊者的父親」(8:44)。
──「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kosmos),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衪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3:16)。儘管本節經文承認天主愛世界,但也告訴我們,這世界因拒絕相信耶穌基督而注定喪亡。

護慰者「與你們同在(希臘文:menei)」(17節)。「同在」一詞關乎深入的、持續的關係。耶穌說:「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6:56)。他談及「住處」(14:2),並呼籲門徒「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你們內」(15:4)。他對門徒說:「如果你們遵守我的命令, 便存在我的愛內,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而存在他的愛內一樣」(15:10)。

18-20節:我必不留下你們為孤兒

「18我必不留下你們為孤兒(希臘文:orphanous);我要回到你們這裡來。19不久以後,世界就再看不見我,你們卻要看見我,因為我生活,你們也要生活。20到那一天,你們便知道我在我父內,你們在我內,我也在你們內。」

「我必不留下你們為孤兒」(18節)。「孤兒Orphanous」形容一個孩子的父親已去世,但也形容一個門徒的師傅已去世。

「我要回到你們這裡來」(18節)。耶穌要回到門徒那裡。在此,「回到」所包含的是什麼──耶穌復活後的顯現,護慰者的來臨,抑或耶穌的第二次來臨?大多數學者贊同這「回到」是因著耶穌在復活後的顯現而實現,學者又說:耶穌所應許回到他的門徒那裡來的不同階段之間的區別,是一個「消失的區別」。他所應許回來的每個階段,都包含在以下的保證:「我要回到你們這裡來」。「你們」是複數的。天主臨在的應許是給予團體的,而不是給予個人的。

「不久以後,世界就再看不見我,你們卻要看見我」(19節)。在耶穌死後,世界再看不見耶穌,但門徒要看見他。一個關於耶穌復活的事項有時被人忽略:他在死後只顯現給那些愛他的人。同樣,世界(kosmos,反對天主的世界──選擇黑暗的世界)今天不能看見基督,因為他們的眼睛已瞎了,看不見真理──被他們自己的選擇所蒙蔽的。唯有透過信德的目光,我們才能看見基督──而且一直是這樣。

較早前,耶穌警告:「光在你們中間還有片刻。你們趁著還有光的時候,應該行走,免得黑暗籠罩了你們……應當信從光,好成為光明之子」(12:35-36)。然而,有那些愛黑暗的人,因為黑暗掩護惡行(參閱3:19)。耶穌召叫我們在光明中生活。

「因為我生活,你們也要生活」(19節)。耶穌的生命是基督徒生命的基礎和泉源這個主題……是新約的教義所共有的(羅5:10;格前15:22)。

「到那一天,你們便知道我在我父內,你們在我內,我也在你們內」(20節)。要注意父、子,以及那些在基督內的人之間緊密交織的關係。在他隨即接著的大司祭祈禱中,耶穌將祈求:「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父啊!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就如你在我內,我在你內,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我將你賜給我的光榮賜給了他們,為叫他們合而為一,就如我們原為一體一樣。我在他們內,你在我內,使他們完全合而為一,為叫世界知道是你派遣了我,並且你愛了他們,如愛了我一樣」(17:20-23)。

21節:那些愛基督的人的祝福

「21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便是愛我的人;誰愛我,我父也必愛他,我也要愛他,並將我自己顯示給他。」

21節的首兩句以倒轉的方式重申15節,並顯示出愛和遵守誡命是同一生活方式的兩個不同方面。

我們寧願以為天主的愛是無條件的,但本節確立兩領受天父之愛的條件──遵守耶穌的誡命和愛耶穌──這兩個條件是如此互相依賴,以致耶穌把它們結合在一起,猶如是一條誡命一樣。那些愛耶穌的人將遵守他的誡命。天主與耶穌愛那些愛耶穌並遵守他誡命的人,而子應許向他們啟示自己(3:16-18)。

教會的頂峰是一個愛的團體,而那份愛賦予它很大的力量。藉著成為愛的團體,教會使世界相信天主的愛。任何邏輯的論據好像仁慈的行動具說服力的力量。對基督的愛和對別人的愛,賦予教會偉大的力量。我們不能說服世界(kosmos)相信,但經常可能藉著愛使世界(kosmos)相信。那麼,服從愛的誡命,就是做門徒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