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四週・星期四

「按梅瑟的法律,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耶穌的父母——若瑟和瑪利亞,便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上主....」(路2:22-40)(2月2日)

獻主節(慶日)

慶日在聖誕節後第四十日:按梅瑟法律,凡開胎首生的男性,應祝聖於上主。藉這獻主節的紀念,教會重申信仰:宣示耶穌為「啟示異邦的光明」。在彌撒開始時,可祝福蠟燭及遊行。

聖神在西默盎身上,使他一直期待著以色列的安慰,及默西亞的來臨。西默盎曾蒙聖神啟示「在未看見上主的受傅者以前,決見不到死亡」(路2:26)。聖神也在亞納身上,《路加福音》雖然沒有明確地把亞納與聖神拉上關係,卻稱她為女先知,賴聖神的恩典說預言。亞納且在聖神的感召下,「齋戒祈禱,晝夜事奉天主,總不離開聖殿」(路2:37)。

西默盎及亞納有別於其他以色列人,他們日以繼夜整裝待發,為求在耶穌來臨之日能即時回應,不像絕大部份的以色列人未能認出默西亞的顯現、更拒絕了他的救恩。話又說回來,西默盎及亞納又怎會辨識耶穌是主?「你們領受聖神罷!」(若20:22) 如西默盎與亞納時常醒寤 (參谷14:37),靜待主耶穌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