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四主日

「那時候,耶穌一見群眾,就上了山,坐下;他的門徒來到他面前,他於是開口教訓他們說:「神貧的人是有福的.....」(瑪5:1-12)(1月29日)

真福共有八端,我們或是擁有所有真福,或是一無所有。如果我們為自己的過犯而哭泣,並先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我們的靈性生活便不會感到貧乏,且自動過簡樸的生活(見瑪6:33)。不過,如果我們全力追求正義,必會遭受迫害(見弟後3:2)。然而,只有那些委身上主和願意悔改的人,就是內心純淨的人,才具有受迫害的資格。真福八端,是對同一事物的八種看法。

真福的基礎是「耶穌的門徒是有福的,他們能與衪生活,並倣效祂」。所謂有福,就是住在耶穌內,為衪而生活。真福最重要的地方,在於它是由耶穌親自啟示給我們,所啟示的正是衪的本質。只有透過耶穌的名字,才能使我們得救,並得到永遠的祝福(見宗4:12)。耶穌是我們道路、真理和生命(若14 : 6)。天主使耶穌成為「我們的智慧、正義、聖化者和救贖者」(格前1:30)。耶穌是我們的愛、希望、喜樂、上主、救主和天主。生活在耶穌內的人是有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