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一週・星期四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曾有一個富翁,他有一個管家;有人在主人前告發這管家揮霍了主人的財物。主人便把他叫來,向他說:我怎麼聽說......」(路16:1-8)(11月4日)


聖嘉祿.鮑榮茂(主教)(紀念)

聖人在1538年生於意大利。他榮獲教律和民法博士學位。其舅父——教宗比約四世委任他為樞機和米蘭總主教。聖人協助脫利騰大公會議的革新和草擬要理書。同時,他又是羊群的善牧,多次巡視教區,召開會議,推行革新;又設立主日學,開辦孤兒院,重振神職人員和教友的道德生活,並開辦教區修院,訂立院規,成為其他修院的模範。1584年11月3日安逝。


不管你是否接納耶穌作你生命的主,祂始終是我們的主人。作為家主,祂以寶血贖回了我們的性命,所以祂是理所當然地接受我們終生的事奉,並期望我們有所回報。在我們死前,耶穌會對我們說:「把你管理家務的賬目交出來,因為你不能再作管家了。」(路16:2)祂並會以此與我們算賬(見瑪25:19)。

那一刻你期待耶穌會給你甚麼評語:「我沒有發現你的作為,在天主面前是齊全的」(默3:2),或是:「好!善良忠信的僕人」(瑪25:21)。耶穌勸勉我們應時常準備好向祂交代我們行為的賬。為此,在一切事上,要記得你的末日;你就永遠不會犯罪,並且不可疏忽;在心神上要熱切,對於主要衷心事奉(參羅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