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一週・星期四

「那時候,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一起吃飯!......」(路15:1-10)(11月3日)


罪人被耶穌所吸引,他們渴望接近和聆聽耶穌的說話,甚至邀請耶穌往他們家中投宿。他們也愛聚集一起,跟隨耶穌(瑪9:9-10),因為他們感受到耶穌的愛,這正好證明愛能使罪人聚合。耶穌並不是以軟弱的態度面對罪惡,卻以最苦痛的被釘來摧毀罪惡。但是在面對罪人時,耶穌卻是溫和的。

耶穌希望避開罪惡(若8:11),但他卻願意接近罪人。他來是為了拯救罪人,他來是為了找尋罪人(路15:8)。耶穌喜愛罪人,以至於使他們在他內成為天主的正義(格後5:21)。誰若沒有耶穌那愛罪人的心,就不能與他接近。為著他們的原故,耶穌可以犧牲自己的性命。故此我們也應與罪人一起,就如經上所說的,倘若有一隻羊失掉,我們也要把其餘的九十九隻放下,而去尋回那遺失的(路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