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五周・星期一

「那時候,耶穌對群眾說:「沒有人點上燈,用器皿遮蓋住,或放在床底下的,而是放在燈台上,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因為沒有隱藏的事.....」(路8:16-18)(9月19日)


黑暗勢力每天都由我們奪去很多天主的聖言(見路8:12)。由於聖言比黃金、珠寶還要珍貴,所以我們損失慘重。我們簡直被奪至盲目。我們甚或不知聖言已遭掠奪,正輕易地不斷失去,在一天裡,我們甚至遭數次搶劫,但連報失的能力也沒有。

只要我們把從天主聖言而來的啟示,放於燈台上,便能制止狂徒繼續搶劫我們(路8:16)。讓那光絢爛地照耀,讓人一同看守,使魔鬼不能搶劫我們,並逃之夭夭。當分享聖言時,光天化日,牠不能再搶劫我們。「凡作惡的,都憎惡光明,也不來就光明,怕自己的行為彰顯出來」(若3:20)。一是讓魔鬼奪走那光,一是讓光把牠驅趕。讓光照耀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