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一周・星期二

「那時候,耶穌對民眾和眾門徒講論說:「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捐獻十分之一的薄荷、茴香和蒔蘿,卻忽視了法律上最重要......」(瑪23:23-26)(8月23日)


要進天國,我們須穿上得體的衣服。我們必須穿上主耶穌基督,並因聖神的德能為我們穿上聖潔。「你們該如天主所揀選的,所愛的聖者,穿上憐憫的心腸、仁慈、謙卑、良善和含忍」(哥3:12)。「大家都該穿上謙卑作服裝,彼此侍候,因為『天主拒絕驕傲人,卻賞賜恩寵於謙遜人。 』」(伯前5:5)「在這一切以上尤該有愛德」(哥3:14)。「穿上新人,就是按照天主的肖像所造,具有真實的正義和聖善的新人」。(弗4:24)

我們中無人能負擔得起穿上天國的衣服。耶穌卻為我們的衣服付出代價。當祂被脫去衣服,赤裸懸在十字架上時,便是為我們的「義服」付代價。就如動物死後,牠們的毛皮製成衣服,耶穌的死,覆蓋了我們,遮掩了我們赤裸的身軀。「我們切望套上那屬天上的住所,只要我們還穿著衣服,不是赤裸的。」(格後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