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四周・星期五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看,我派遣你們好像羊進入狼群中,所以你們要機警如同蛇,純樸如同鴿子。你們要提防世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議會......」(瑪10:16-23)(7月8日)


我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如耶穌一樣受迫害呢?我們是否也如基督成為反對的記號(路2:34),甚至被家庭迫害。當我們這些基督徒沒有被迫害,也不表示這世界已成為聖潔的,我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它再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瑪5:13)。

如果基督徒沒有被迫害,就不是基督徒,我們需要的是悔改,將生命交與基督,並度聖善的生活。凡是願意在基督耶穌內熱心生活的人,都必要遭受迫害(弟後3:12)。當教會讚賞那被迫害的,而不是半冷不熱,這將是一大日子,而當我們的驕傲,是因被囚禁而不是因為得了文憑時,我們就是為教會洒下了血。當我們看到人為了天主而死時,有更多人願意追隨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