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一周・星期六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或是重視這一個而輕視那一個。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為此,我告訴你們......」(瑪6:24-34)(6月18日)


大多數自稱為基督徒的我們,都可能認為可以尋求最舒適的生活,而仍然能夠事奉天主。不過,上主說這是不可能的(瑪6:24)。如果我們定位在世界的事上,便是十字架的敵人(斐3:18-19)。如果我們熱愛世界所給予的,那麼「天父的愛就不在我們內」(若一2:15)。就像不信者常常關心他們所吃的、喝的或穿的一樣(瑪6:1-32)。

然而,我們是被選離開世界,「已被釘在十字架上了;我於世界也被釘在十字架上了」(迦6:14)。若我們對耶穌的愛是出自「自願損失一切,拿一切當廢物」(斐3:8)。我們便會看不起世界那些不重要的喜樂,及拒絕接受撒旦的賄賂(見路4:6-7)。我們已經奉獻足夠的時間去享樂,猶如外教人(伯前4:3)。我們不能把餘下的塵世生命花在「順從人性的情慾,而只隨從天主的意願」(伯前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