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一周・星期三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應當心,不要在人前行你們的仁義,為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你們在天父之前,就沒有賞報了。所以,當你施捨時,不可在你前面吹號......」(瑪6:1-6,16-18)(6月15日)


耶穌給我們立定了成聖的標準,而那標準是不容於世的。祂要我們選擇貧窮和迫害(瑪5:3,10),連發怒和注視婦女這些行為,都不容許我們做(瑪5:22,28)。耶穌要求我們在遇到襲擊時,不要抵抗,把另一邊面都轉給別人,也要愛仇人(瑪5:39,44)

耶穌看透我們的為難之處,他願意給我們對天父無比的信心,使我們能領受天父的聖寵,把山中聖訓生活出來。上主召叫我們,要我們施捨、祈禱和守齋禁食,這都可能是我們以前從沒有做過的事(瑪6:1ff)。我們可能要經過考驗,付出大量金錢、長時間祈禱或守上一段時期的齋。縱使我們的翅膀折斷,我們在天的父親必會扶助我(詠94:18)。我們信賴祂在我們身上必行奇妙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