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一主日

「有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同他吃飯,他便進了那法利賽人的家中坐席。那時,有個婦人,是城中的罪人,她一聽說耶穌在法利賽人家中坐席,就帶著一玉瓶香液,來站在他背後,靠近他的腳哭......」(路7:36-8:3)(6月12日)


聖經:路7:36-8:3

釋經

7:36-8:3:概述

四部福音都有敘述有一個婦女為耶穌傅油(參閱瑪26:6-12;谷14:3-9;若12:1-8)。然而,路加的敘述是截然不同的,所以我們應視它為一件獨立的事件,而不是企圖把它跟其他敘述融合:

──其他福音所記載的傅油是發生在耶穌傳教生活很後的時候,並作為為準備安葬耶穌的傅油。在路加的敘述,傅油發生在較早的時候。

──其他福音所記載的傅油是發生在猶大的伯達尼。路加的敘述沒有提出地方的名字,但耶穌最近在葛法翁(7:1),使我們相信是發生在加里肋亞。

──在瑪竇和馬爾谷福音,主人家是癩病人西滿,但在路加的敘述,則是法利塞人西滿。如果他們可能是同一人,瑪竇與馬爾谷福音似乎不可能沒有指出癩病人是法利塞人,而路加未能指出他是癩病人。他是法利塞人這事實對於路加的敘述是重要的。

──其他福音沒有記載那婦人惹人爭議的行為:哭泣,口親耶穌的腳,並用頭髮擦乾。如果這是同一事件,很難想像他們會沒有包括如此戲劇性的細節。

──在其他福音所提出的反對,是如何處理這昂貴的香液,但在此則是那婦人是罪人,而耶穌沒有拒絕她的行動。

──其他福音沒有記載債戶的比喻(40-42節),也沒有強調罪赦,這是路加敘述的關鍵。

重要的是,要記住經文的語境:

首先,本章是描述耶穌是一位比先知更偉大的人物。

──耶穌知道那婦人的罪過,我們可把這歸因於正常的觀察技巧。

──他也知道主人家、法利塞人西滿的罪過,這使他作先知。大多數人不能看到在西滿只是外表上尊重耶穌。

──耶穌赦免罪過(47節),使他比先知更偉大。

第二,在34節,路加表明耶穌被批評為「貪吃嗜酒的人,是個稅吏和罪人的朋友。」這故事肯定耶穌的確是罪人的朋友,一個路加重申的主題。

36-39節:在法利賽人的家中坐席

「36有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同他吃飯,他便進了那法利賽人的家中坐席。37那時,有個婦人,是城中的罪人,她一聽說耶穌在法利賽人家中坐席,就帶著一玉瓶香液,38 來站在他背後,靠近他的腳哭了,用眼淚滴濕了他的腳,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熱切地口親他的腳,以後抹上香液。 39 那請耶穌的法利賽人見了,就心裡想:「這人若是先知,必定知道這個摸他的人是誰,是怎樣的女人:是一個罪婦。」

耶穌經常批評法利塞人(瑪23:13-29;路11:39),而法利塞人是他最堅定的反對者之一。因此,我們傾向以為法利塞人是邪惡的化身,但那不是完整的圖象。法利塞人「與經師在一起的時候,經常被負面地描繪……正如在7:30,但從歷史的角度看,這不是令人驚訝的。『經師』被認為是下班的司祭,而路加把耶穌的死亡歸咎於司祭和其他與聖殿有關的耶路撒冷領袖(不是法利塞人)。在經師的陪同以外,……路加能夠更細緻入微地描繪法利塞人」。例如:

──在路13:31,法利塞人警告耶穌,黑落德要殺他。

──在若3章,法利塞人尼苛德摩在夜間來到耶穌跟前,說:「辣彼,我們知道你是由天主而來的師傅,因為天主若不同他在一起,誰也不能行你所行的這些神蹟。」

──在此以及路11:37和14:1,法利塞人邀請耶穌吃飯。然而,我們應指出,在這些每個場合,他們批評耶穌,而耶穌的反應是責備他們。

法利塞人是十分虔敬的,謹慎地遵守法律的每項細節。事實上,他們的看法與今天的許多「教會支柱」沒有多大分別。他們相信,他們的救恩取決於遵守天主的法律,並遠離那些未能維持他們所持守的同一標準的人。

「有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同他吃飯」(36節)。耶穌是一位年輕先知,他的名聲越來越大,所以,西滿似乎很自然會邀請他吃飯。捕捉一個「熱門話題」的賓客往往是巧微的舉動。那並不表示西滿認同耶穌。他未能按一般的做法款待耶穌,正顯示他是模稜兩可的。

「有個婦人,是城中的罪人……就帶著一玉瓶香液」(37節)。這種晚餐是公開的事,主角們圍繞餐桌,並歡迎路過的人來,在外圍旁觀。旁觀者可期待聽到知識淵博的、熱烈的對話。在場的大多數人,包括主角和旁觀者,會是男人,但婦人也可容易進入。

「站在他背後,靠近他的腳哭了」(38節)。坐席者斜倚在枕頭上,他們的頭靠近餐桌,他們的腳從餐桌向後伸出──因此,那婦人是接近耶穌的腳。她很可能在較早前曾與耶穌相遇,而這經驗改變了她的生命,所以,她的眼淚是感激自己獲得救贖的眼淚。這情景正好配合耶穌後來的宣告:「妳的罪得了赦免」(在希臘文是完成式)。

婦人的行為是肯定惹人爭議的,尤其如果她是罪婦:

──哭泣表示那知道發生什麼事的人使她的情緒失控。

──習俗禁止婦人在男人(除丈夫以外)面前披著頭髮,而丈夫可以把違反該規條的妻子休棄。

──口親耶穌的腳,以後抹上香液,表示情緒進一步失控。

──耶穌完全沒有斷然拒絕這婦人。此舉正是令在場的人反感。

「這人若是先知」(39節)。西滿保守自己「潔淨」,也期望其他宗教領袖也是這樣。他因面對罪婦惹人爭議的行為而感到尷尬,而且因耶穌沒有斷然拒絕而感到震驚。由於婦人在席上的行為有失檢點,他尤其感到被冒犯。當耶穌沒有斷然拒絕那婦人,西滿就確定耶穌不可能是先知。耶穌不知道婦人是罪人,抑或他不介意。或者他沒資格作先知。這是路加福音本部份的中心,要顯示耶穌不但是先知,而且比先知更偉大。

要注意西滿關注這「是怎樣的女人」(39節)。西滿把人分類,並按照他們的生活狀況來跟他們相處,但耶穌視人為個體,並以他們為人而相處。耶穌問西滿,「你看見這個婦人嗎?」(44節)。西滿沒有回應,但實際的答案應是「不。」西滿看見的是她的聲譽。他看見她不得體的行為。他看見自己悉心計劃的晚宴遭打擾。他看見這位年輕的先知未能適當地回應。他看見許多事物,但沒有看見那婦人。他沒有看見對方已轉變了。

40-47節:她是罪人

「40耶穌發言對他說:「西滿,我有一件事要向你說。」西滿說:「師傅,請說吧!」41「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一個欠五百德納,另一個欠五十。42因為他們都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赦免了他們二人。那麼他們中誰更愛他呢?」43西滿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赦的。」耶穌對他說:「你判斷得正對。」44他遂轉身向那婦人,對西滿說:「你看見這個婦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她卻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並用頭髮擦乾。45你沒有給我行口親禮,她卻自從我進來,就不斷地口親我的腳,46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她卻用香液抹了我的腳。47故此,我告訴你:她的那許多罪得了赦免(希臘文:aphenotai,完成式),因為她愛得多;但那少得赦免的,是愛的少。」

西滿繼續私下判斷耶穌,但耶穌由於是先知,知道西滿的心意。要注意這裡的反語。西滿認為耶穌不是先知,因為他不知道這婦人的內心,但耶穌藉著知道西滿的內心而證實自己是先知。在40節,西滿稱耶穌為「師傅」。耶穌由此教訓西滿。耶穌提出一個比喻/謎語。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一個久兩個月工資,另一個欠十倍之多。債主同時赦免了二人。「那麼他們中誰更愛他呢?」(42節)。

要注意西滿的答案是推測性的。他說,「我想」(43節)。他感到自己的處境麻煩,但找不到出路。如果他承認那被赦免的多會愛得更多,他便輸掉了。耶穌只要指出這明顯之處。婦人是感激的,她被赦免得多,而西滿是忘恩的,他被赦免得少。

耶穌指出婦人補償西滿的缺失──他的罪過(44-47節)。身為主人家,西滿本應有責殷勤有禮地款待客人──水──口親──傅油。但他沒有提供這一切,是嚴重的缺失。

很多學者認為西滿的行動是正確的,如果「只是正確的」。他們認為西滿有三重疏忽,雖然是缺失,但沒有觸犯基本法律。然而,在中東生活及教學了四十年的新約學者則提出一個截然不同的圖象。他指出西滿稱耶穌為「師傅」,即等同稱他為「辣彼」(40節)──因而承認耶穌應得到最高層次的款待。所以,他表示,西滿未能為給耶穌水洗腳,也沒有給耶穌行口親禮,都是輕蔑的明顯標記,或至少要求更高的社會地位。他推斷出,顯然不僅忽略了款待客人的公認禮儀……而是一個判斷的主人麻木地忽略。

那麼,即使以最樂觀的一方面看,西滿的殷勤款待都是缺乏熱情而又粗魯的。以最壞的一方面看,它是一種故意的冷落,要使他的客人尷尬──對於一個中東的主人家來說,這是不可思議的差錯。當然,西滿的真正缺失,不是他作為主人家的疏忽,而是他屬靈的驕傲。他很努力服從天主的法律,以致他不再視自己為罪人。他看到那分隔了自己與罪婦之間的鴻溝,但他不能想像自己與天主之間的鴻溝。如果他察覺到自己需要天主的恩寵,就不能想像自己是多麼需要。另一方面,婦人的精神則受到損害,以致西滿不能想像她的救贖。天主能夠怎樣對待這樣的人?為什麼天主費心?

婦人與西滿之間的分別,並非她曾經是一個比西滿更惡劣的罪人──她也可能不是──而是她更真實地和深入地認識自己罪過的事實。47節是難明的,因為它給人的印象是,婦人之所以得了赦免,是因為她愛──她的罪赦是源自她的洗腳、口親和傅油。事實上是倒轉的。她愛(洗腳、口親和傅油)因為她已被赦免。這顯然是耶穌的比喻所載事件的次序(41-42節)──愛緊隨赦免之後──而耶穌以「故此」一詞作為47節的開端,正是指向那個比喻。

48-50節:妳的罪得了赦免

「48耶穌遂對婦人說:「妳的罪得了赦免(希臘文:aphenotai)。」49同席的人心中想道:「這人是誰?他竟然赦免罪過!」50耶穌對婦人說:「你的信德救了妳,平安回去吧!」

耶穌遂對婦人說:「妳的罪得了赦免(希臘文:aphenotai──完成式)」(48節)。同席的人心中想道:「這人是誰?他竟然赦免罪過!」他們的觀點是對的。唯有天主能赦罪。除非耶穌是以天主的權柄行動,否則,他就是做得過頭。在席上,他的話好像婦人的行動那麼惹人爭議。

有些學者認為耶穌之所以提出這赦罪的宣告,是為了向婦人保證,亦有些認為他是為了把婦人獲得赦免的狀態通傳給西滿和同席的人。他們排斥那婦人,因為她是罪人,而耶穌想他們知道她已獲得赦免──不再罪咎──現在可以獲得禮貌的看待──應重新加入團體,正如一個被治好的癩病人經司祭宣佈潔淨後,便可重新加入團體一樣。我們也許可以說,耶穌宣告這婦人已被赦罪,是履行司祭的職能,讓她重新投入團體。

耶穌對婦人說:「你的信德救了妳,平安回去吧!」信德把婦女帶到耶穌跟前。信德開啟通往寬赦和救恩之門。要注意,耶穌沒有對西滿說,他的罪也得赦免。並非西滿不需要赦免,而是他仍未敞開心靈,迎接赦免。這故事使人想起法利塞人與稅吏的故事。稅吏羞愧得連舉目望天都不敢,但法利塞人卻感謝天主,因為他不像稅吏那般是個罪人。耶穌說,「這人(稅吏)下去,到他家裡,成了正義的,而那個人(法利塞人)卻不然。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18:14)。

1-3節:提供資助的婦女

「1以後,耶穌走遍各城各村講道,宣傳天主國的喜訊,同他在一起的有那十二們徒,2還有幾個曾附過惡魔或患病而得治好的婦女,有號稱瑪達肋納的瑪利亞,從她身上趕出了七個魔鬼; 3 還有約安納,即黑落德的家宰雇撒的妻子,又有蘇撒納;還有別的許多婦女,她們都用自己的財產資助他們。

這段經文也是關於曾得到耶穌治癒和復元的婦女(參閱2節)。耶穌提及這些婦,其原因有三:

──「為顯示那些見證耶穌被釘十字架(路23:49)和空墓(24:10,22,24)的婦女已從他在加里肋亞傳教時,同他在一起(事實上已符合宗1:21-22所載成為宗徒的資格)。」

──為顯示婦女在耶穌的傳教生活和教會中的影響力。

──為顯示慷慨捐贈財物是門徒身份的標誌。

十二人在耶穌宣講時已出現(1節),但沒有提及他們的名字。然而,卻有提及三個婦女,即瑪利亞瑪達肋納、約安納和蘇撒納的名字,而我們知道還有別的許多婦女(2節)。這些婦女都曾因惡魔或患病而得治好的(2節),所以他們尤其全心全其為耶穌(與先前故事的婦女之間具有另一種連繫)。

雖然在當時的社會,婦女是附屬的,但她們在路加福音的第一章開始,已擔當重要的角色,並繼續在宗徒大事錄擔當重要角色。路加指出,約安納是黑落德的家宰雇撒的妻子,具有重要的地位。婦女們「用自己的財產資助他們」(3節)。我們可解釋她們的支持為輔助的角色,但也可能看見她們具有備受尊敬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