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主日

「以後,耶穌往一座名叫納因的城去,他的門徒和許多群眾與他同行。臨近城門時,看,正抬出一個死人來,他是母親的獨生子,母親又是寡婦;且有本城的一大夥人......」(路7:11-17)(6月5日)

聖經:路7:11-17

釋經

背景

7:11-16所記述的這個奇蹟,僅見於路加福音。路加以心理的描述方法,在前兩節三言兩語把顯奇蹟以前的光景描寫出來。對於顯此奇蹟的時間,從11節看不出來,為此是否耶穌是由葛法翁行了七、八小時的路,一直來到了納因城(Naim)。納因城意謂「適意的」、「美妙的」,是位於加里肋亞南方的一座小城,在納匝肋之南,大博爾山東南約七公里,距葛法翁約有四十公里。目前此村居民極少,建築物也稀少,但由它古老倒塌的廢墟斷定,可能曾有一時它是一座重要的村鎮。現今在納因小村莊內為記念這奇蹟有方濟會建築的聖堂。

納因就像古來其他的城市一樣,有垣牆環繞。在此村的東南有不少鑿石而成的墳墓。耶穌臨近城門時,正有一個死了的人由城門抬出來,此時有兩夥人彼此相遇:一夥是耶穌和門徒以及跟隨耶穌來的人,另一夥是出殯的儀仗,即死者的隣舍親友。死者的母親哭慟欲絕,因為她是寡婦,死者又是他的獨子。這座小城市中有許多人來送殯。弔亡送殯為猶太人視為聖事,如果去送殯,別的宗教義務即可免除。本處所記送葬的人數如此之多,是因為死的是個青年獨子,令人更加悲哀。

11-13節:耶穌彰顯了他的慈悲

「11以後,耶穌往一座名叫納因的城去,他的門徒和許多群眾與他同行。12臨近城門時,看,正抬出一個死人來,他是母親的獨生子,母親又是寡婦;且有本城的一大夥人陪著她。13主一看見她,就對她動了憐憫的心,向她說:「不要哭了!」

「耶穌往一座名叫納因的城去....臨近城門時,看,正抬出一個死人來,他是母親的獨生子,母親又是寡婦...」(11-12節)。由耶穌此處所顯的奇蹟上,又彰顯了他對謙遜和苦痛的人是怎樣的慈悲。按當時送葬的習俗,常有許多陪哭的婦女,耶穌由她們的號咷大哭中,知道哭弔的是一個寡婦的獨子(耶6:26;亞8:10;匝12:10),按舊約記載,寡婦有一特別的服裝,但它的特徵是什麼,不得而知。總之,別人一見,即可識別她們是寡婦(創38:14; 友8:5)。梅瑟法律明文禁止苛待寡婦與孤兒。甚至說如果有人苛待了寡婦,天主必將為她們報復,使苛待寡婦者的妻子成為寡婦(出22:21-23)。

「主一看見她,就對她動了憐憫的心...」(13節)。由新約的記述看來,寡婦仍如在舊約中一樣,是值得人同情的不幸的人。而耶穌為了那婦人雙重的悲慘命運:她本人是寡婦,又喪失了唯一的安慰,耶穌遂大動慈心。聖史在敘事時,初次稱耶穌為「主」,此後福音中多次用此稱呼(5:8是出於伯多祿的口)。耶穌在這個奇蹟上初次表現他是生命和死亡的最高主宰。向寡婦說的一句簡短的話「不要哭了!」是願意安慰她,而且也是要顯奇蹟的準備。

14-15:耶穌不顧慮有關不潔的法律

「14遂上前按住棺材,抬棺材的人就站住了。他說:「青年人,我對你說:起來罷!」15那死者便坐起來,並開口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了他的母親。」

「遂上前按住棺材,抬棺材的人就站住了...」(14節)。雖然世界上一切宗教都有潔與不潔的規定,當行的洗禮,以及當避免的法律上視為不潔的行為、事物或地方,但像以色列民法律上那麼繁雜仔細的規定,在各民族中恐怕是絕無僅有的。他們起居生活,一舉一動,都處處在受著這些法律的限制。究其原因不外是:除了外在的潔淨表示內心的潔淨外(申21:6; 依1:16),主要的還是以民是天主惟一特選的民族,故此它應是聖潔的(肋11:44)。這種聖潔不只與全體有關,而且亦與個人有關;不只是內在的,而且亦是外在的。這些繁雜細小節目的規定,尤見於肋未紀11-15章及戶籍紀19章。耶穌一點也不顧慮有關不潔的法律(戶19:16),前去按著敝開的棺材,內裡死者由麻布裹著。耶穌是安息日的主子(6:5),也不必怕摸死人沾染不潔。

「青年人,我對你說:起來罷!那死者便坐起來,並開口說話...」(15節)。他對死了的青年就像對活人說話一樣,原來死者也應當聽他的聲音(若5:25)。耶穌僅出一命,足夠使死者復生(8:54;若11:43)。由此可見,古先知厄里亞和厄里叟復活死人時與耶穌所行的大有區別(列上17:21;列下4:35)。耶穌因憐憫寡婦顯了奇蹟,為此把復活起來的青年交給了他的母親,以做她的安慰。

16-17節:奇蹟彰顯了天主的光榮

「16眾人都害怕起來,光榮天主說:「在我們中間興起了一位大先知,天主眷顧了他自己的百姓。」17於是,稱述耶穌的這番話,傳遍了猶太和附近各地。」

「眾人都害怕起來,光榮天主說...」(16節)。這奇蹟的效果另外是在場的觀眾所有的驚訝和敬畏之心,因為在這事上彰顯了天主的光榮。因此眾百姓都頌揚天主所施的仁慈(5:25)。「光榮」一詞,在希伯來文上的意義是最豐富的,也因此其他任何文字不能完善的將它表達出來,一切的譯本祇是片面的譯意而已。天主的光榮的定義是指:天主的威嚴、光明及能力的表現。就像古代天主打發先知以言以行給百姓宣講了天主的威嚴和仁慈,另外在北國有厄里亞和厄里叟兩大先知也復活過死人,現今百姓由眼前所見的奇蹟也推知耶穌是天主打發來的新先知(9:8,19; 24:19),藉著他,天主要向百姓廣施慈惠(1:68,78)。

「於是,稱述耶穌的這番話,傳遍了猶太和附近各地」(17節)。有關這新先知的這番話,立時傳遍了全猶太(按路的說法猶太是指全巴力斯坦)(4:44),並附近各地(6:17)。百姓此時雖然還不知道耶穌是默西亞,但已想到,藉著此人,默西亞時代已開始了。除了這個奇蹟外,福音書中還有兩個復活死人的奇蹟,即復活雅依洛(Jairus)的女兒,前三福音都有所記載(8:40;瑪9:18;谷5:21),復活拉匝祿,僅見若11:1。但不能因此推想耶穌只復活了這三個死人。福音書對耶穌復活死人的事蹟記載的很少(若20:30;路10:13)。路只願意給我們傳授這個奇蹟,是因為這奇蹟,與他寫福音的目的十分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