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一週・星期六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一向聽說過:『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瑪5:43-48)(2月20日)


在世上有很多好人,他們為成就好事而願意捐款和努力以赴。世上又有一些時常禱告的人,他們極具修養和嚴守紀律,亦頻常向他們的神作長時間的祈禱。又有很多正派的,正直的公民,他們奉公守法,維持社會的道德標準。然而,這些人並不一定是天主的子女,縱然他們是好的,是虔誠的和正直的。

我們是天主子女的憑證,是我們生活得像天主子耶穌一樣,愛我們的仇敵及為他們而死 (瑪 5:44-45)。 除非是天主的子女,否則沒有人能作此舉。 使基督徒與眾不同的是我們那份對仇敵的愛。我們應該因仇敵的緣故而向天主謝恩。因為他們給予我們證實自己是天主子女的機會,同時基督信仰不是另一個宗教或一套哲學,它是獨一無二的。

你上一躺向仇敵展現愛心是何時呢? 你最近有否送贈一些禮物給他們 (路 15:22)? 你有否特備筳席向他們致意(路15: 23)? 你會否為他們洗腳 (若 13:5)? 或甚至為他們死? 透過天主的恩寵,你可作那不可能的和愛你的仇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