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一週・星期二

「那時候,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祈禱時,不要勞勞叨叨,如同外邦人一樣,他們以為只要多言,便可獲得垂允。你們不要跟他們一樣,因為你們的父,在你們求他以前......」(瑪6:7-15)(2月16日)


天主經中我們常說:「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希臘文譯作「不要讓我們受誘惑至最後審判」(瑪6:13),最後審判就是對我們信德的一個決定性審判。它包含了迫害、在壓迫中背棄天主及放棄信仰,又或是悲痛和恐懼在考驗我們的信德。

如果天父沒有寬仁地縮短這日子(瑪13:20; 24:22),耶穌說儘管選民難抵擋審判;亦難於確定耶穌所指的是耶路撒冷在公元70年時破滅、或將來的迫害,或是兩者皆是;但耶穌清楚說,誰不屈不撓便能得救(路21:19),這明顯暗示了我們未必能通過審判或得救。

我們必不能有冷淡和自滿的心,反之,我們該恆常祈禱,求天父不要讓我們陷入誘惑(瑪6:13),在期盼征服誘惑時感恐懼,但耶穌告訴我們,「我的羊群,別活在恐懼中」(路12:32;瑪5:36) ;喜訊是只要我們高呼天主的名便能得救(羅10:13),高呼耶穌的名吧,沒有別的名使我們能得救(宗4:12) 為避免和克服強烈的誘惑,耶穌不斷提醒我們衪的再次降臨,我們必須注視著衪(希3:1),高舉我們雙手(路21:28),高呼「來吧,主耶穌!」(默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