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顯節後・星期四

「耶穌因聖神的德能,回到加里肋亞。他的名聲傳遍了臨近各地。他在他們的會堂內施教,受到眾人的稱揚。他來到了納匝肋,自己曾受教養的地方......」(路4:14-22)(1月7日)


耶穌開始祂的傳教工作時宣示說:「上主的神臨於我身」(路4:18)。在聖神內,耶穌宣講,預言,教導,治癒及驅除很多人身上的邪魔。祂召叫我們去為祂做同樣的工作。祂甚至應諾我們可以成就比祂更大的事業(若14:12)。在世俗文化中,很多基督徒懷疑他們是否真的有這麼大的能力。他們沒有看見過激動人心的宣講,令人震驚的治癒和驅魔行實。受限於已有的經驗,他們似乎證實聖經是錯的。其實不是聖經出錯,而是我們的結論是源於我們貧乏的認知及經驗。

耶穌在聖神內彰顯祂的神能前聖神已在祂身上行了兩件大事;在約旦河中聖神降臨在耶穌身上(瑪1:10),使祂發自內心地稱「天父,阿爸」(迦4:6)。在確認聖子的身份後,耶穌在聖神的驅使下進入曠野(路4:1)。要接受聖神的力量,我們必須首先與聖神一同進入我們個人的"約旦河"接受或更新我們的洗禮,跟著是進入曠野,在那裏我們才能體會天父如何愛我們。只有這樣我們才會像耶穌一樣領受聖神的力量。讓我們在這個慶祝耶穌受洗的主日,接受聖神的觸動。